关于敦促城步籍缅北窝点人员立即回国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敦促城步籍滞留缅甸北部涉嫌非法出入境、电信诈骗和网络赌博犯罪行为的人员(简称缅北窝点人员)立即回国,经县禁毒和反电诈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凡在2021年7月15日以前拒不回国的缅北窝点人员采取“十个一律”惩戒措施,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一律注销户口。对拒不接受劝返回国的缅北窝点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注销户籍。

(二)一律冻结银行账户和停止通讯卡。对拒不接受劝返回国的缅北窝点人员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并停止其通讯卡,并取消其相关业务办理资格。

(三)一律强制拆除利用赃款修建的房屋。对拒不接受劝返回国的缅北窝点人员利用赃款修建的房屋,一律强制拆除。

(四)一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拒不接受劝返回国的缅北窝点人员一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乘坐交通工具、入住宾馆、信用卡消费、贷款审批、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等高消费行为。

(五)一律严审子女就学资格。对拒不接受劝返回国的缅北窝点人员子女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录取和开学时,必须父母双方共同当面申请才能办理入学就读手续。

(六)一律从严政审。对拒不接受劝返回国的缅北窝点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等政审或函询调查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七)一律暂停新批宅基地。对拒不接受劝返回国的缅北窝点人员及直系亲属,一律暂停新批宅基地。

(八)一律截断政府政策补助。对拒不接受劝返回国的缅北窝点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一律取消政府政策性补贴和社会福利保障。

(九)一律列为公安机关重点人员。对拒不接受劝返回国的缅北窝点人员一律列为公安机关重点人员,严格列管列控,构成犯罪的一律从严打击。

(十)一律取消所在单位、乡镇(场)、村(居)社区平安建设评优资格。对缅北窝点人员劝返不力的单位、乡镇(场)、村(居)社区一律取消平安建设评先评优资格。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城步苗族自治县禁毒和反电诈

联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