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万盛一男子进入黑山谷鲤鱼河重点保护区以电鱼方式非法捕捞被群众举报,万盛经开区公安分局黑山派出所接群众举报后,立即前往核查,将涉嫌以电鱼方式进行非法捕捞的李某某当场抓获,并查获野生鱼近30尾。
“鲤鱼河里有人在电鱼,请速速来查!”事发当日15时许,黑山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称,在黑山谷鲤鱼河内有人在电鱼。
接警后,值班民警火速赶往现场,沿鲤鱼河段巡查。
“站住,别动!”在五十米开外,未穿靴且不停往堡坎上爬的李某某,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我…我…是在这里来耍的,没干什么。”待民警靠近询问李某某在鲤鱼河附近干什么时,说话吞吞吐吐的他再次印证了民警的推断,李某某就是群众举报的电鱼者,随后民警果断将其控制。
“我又没有捕鱼,你们抓我干什么?”见李某某想抵赖,民警立即跳下堡坎,走进河水中寻找证据,现场查获电鱼工具一套,渔获物近30尾。
见事情败露,李某某承认自己实施了电鱼的非法捕捞行为,随后被民警依法带回派出所审查。
据李某某介绍,今年4月底他在网上购买了一套电鱼工具,6月19日晚,一群朋友在其烧烤店吃饭时,称想吃鲤鱼河里面的野味,为了好好招待朋友,第二天他就带上装备付诸行动了,怎料被群众举报落入法网。
“前期我也看过严禁非法捕捞方面的宣传,还是自己没有引起重视,太不划算了!”李某某表示,他一定要向身边的朋友和同行宣传自己的案例,避免他们像自己一样误入歧途。
经审讯,嫌疑人李某某对自己从网上购买电鱼工具到天然流域以电鱼方式进行非法捕捞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李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万盛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悉,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万盛境内的天然水域和重点区域正式进入“十年禁渔期”。 为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保护万盛境内重点水域生态环境,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政策落到实处,万盛警方严格按照各级关于长江流域禁捕规定,细化制定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持续打击偷捕、电、毒、炸等违反禁渔规定的违法行为。先后侦破非法捕捞水产品案4起,依法打击处理11人。
警方提醒:针对禁渔期、禁渔区有非法捕捞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查处。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勿贪图一时美味,铤而走险,触犯法律。广大市民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时,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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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杨键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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