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今天妙语君想带大家了解一下曾经轰动一时的一起集资诈骗案件 “泛鑫保险事件”。

一、案件回放

美女老板构造保险“庞氏骗局”

长险短做骗取保费

陈某,2004年加入某寿险公司,成为一名普通的保险销售员,因业绩突出很快成长为骨干。

2009年底,陈某与其他5人组成创业团队加入上海泛鑫保险代理公司(下简称泛鑫公司或泛鑫)。不到一年,陈某成为上海泛鑫江苏路营业部负责人。

2010年初,陈某、谭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时任泛鑫法定代表人的刘某签订协议,挂靠泛鑫公司开展寿险代理销售业务并支付管理费用。

此后,陈某、谭某以泛鑫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二人合谋将保险公司20年期的寿险产品拆分成1-3年的短期理财产品对外销售,骗取投资人资金,并将骗得的资金对相关保险公司谎称为泛鑫公司代理销售的20年期寿险产品的保费,通过保险公司返还手续费的方式套现,即“长险短做”业务,因此,泛鑫公司迅速发展。

2013年7月28日,陈某、江某发现资金链将断裂,携巨款潜逃境外。

二、作案手段

1、长险短做,编造虚假产品,承诺高额回报

泛鑫保险的盈利模式为典型的“庞氏骗局”。他们通过代理销售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利用保险公司给付的首期高额佣金,将20年期的保险产品虚构成短期投资高收益、高回报的理财产品,承诺收益率可达10%,专门定向推销给中高端客户(以银行理财客户为主),通过这种手法在极短时间内就汇集了大量客户资金以及保险公司给付的佣金,除一部分定期付给客户收益外,大部分资金再重复投保,不断获得保险公司的高额佣金。

2、截留客户保费,以作补缺补差

泛鑫大规模截留客户资金的操作方式,一是将其私自销售的“理财产品”所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险产品所获的佣金;二是仅用部分“理财产品”资金购买保险产品,截留客户资金;三是期缴产品按趸缴代理,截留客户保费。

然而随着产品销售的增加,一两年后如此高的收益率仅靠佣金返还是难以为继的,于是资金链断裂成为必然。

三、案件查处

据统计本案造成3000余名被害人实际损失8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集资诈骗罪。

最终被告人陈某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八亿余元,不足部分责令退赔;扣押、查封在案的赃款、赃物等依法处置后予以发还,相关数额折抵上述违法所得。

四、案件警示

“泛鑫事件”至今仍在警示着保险业, 虽然此案已尘埃落定,但并不代表泛鑫模式在保险江湖上就此绝迹。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任何金融产品时,尤其对于宣传保本高额回报的产品,务必擦亮眼睛,认真考察分析,拒绝高利诱惑,时刻防范不法分子套路,守住自己的钱袋子!

信息来源 | 根据人民网、中国法院网、搜狐新闻、腾讯网等报道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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