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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寿阳县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群众举报:彭某某在寿阳县平舒乡平舒村盂上线路南非法对外充装、销售液化气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20余人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
经查,彭某某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对外销售液化气体,且其所充装兜售的液化气体瓶均已过期,不具备继续使用的条件。因此,城乡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其下达了《行政执法通知书》,暂扣了其所经营的液化气钢瓶(52kg)14个、(15kg)1个、电子秤1台并将对其过期的液化气体瓶进行集中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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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寿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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