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广东省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获悉,惠州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员会倡议全市房地产企业加入到“三天无理由退定”的行列中来,共同营造“阳光购房”的行业环境。

根据惠州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员会统计,2020年全年,自律委“行业纠纷自治小组”共计处理投诉事项626宗,其中退定(认筹金、诚意金,拖延退费)问题共计370宗,占总体的59%。

为此,在惠州市住建局的指导下,惠州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员会、市房地产业协会、市房产中介协会于6月2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倡议施行“商品房销售‘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的方案》,根据“商品房销售三天无理由退定”方案,在施行本规则的项目购房,购房人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从签订之日起第二日开始计算)申请退款。购房人在“三天无理由退定”期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申请表》+提交书面材料的形式向开发企业提出解除认购书并退还定金的申请,企业应当同意并配合购房人解除认购书并退还定金。

据悉,签署了《退定承诺》的企业需在项目营销中心放置“三天无理由退定项目”牌匾,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关于在本项目施行‘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的提示,并正确引导购房人了解规则的目的及要求,签订《三天无理由退定协议》。

惠州市房协秘书长刘潇表示,该倡议实施的原则为企业自愿、政府鼓励、协会参与并监督。该方案还针对可能出现的个人或组织恶意退定问题做出了风险预案,一经查实,将由相关部门进行严厉查处,并发布联合通报。

据悉,对于自愿参与“三天无理由退定”的房企,惠州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将进行激励,一是颁发“三天无理由退定项目”牌匾,并通过媒体在社会各界进行大力宣传;二是在相关表彰、评优活动中对参与倡议的企业予以优先考量,对响应的企业进行信用加分,并实施信用差异化管理。

按照惠州市相关部门的计划,“商品房销售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施行经验成熟后,拟由相关主管部门指导成立“惠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律联盟”,并对自律联盟中的成员实行相关“扶优政策”及联合激励措施,吸引更多企业参与到“三天无理由退定”的行列中来。惠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各房企积极参与,共同营造“阳光购房”环境,促进惠州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