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安全着想,

希望小伙伴们不要在高层建筑

乱停乱放、充电电动车,以免造成火灾事故!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近几年,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大都和高层建筑联系在一起。6月25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出台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这项管理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当中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一些区域乱停、充电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最高罚款1万元。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共六章五十一条,内容涵盖消防安全职责、法律责任等内容,主要的执法机构是消防救援部门,适用于已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于27米的高层住宅建筑和高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法务中心助理员 杨世恒:这次《规定》它明确了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是业主和使用人。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法务中心助理员 杨世恒:因为电动自行车起火它一个显著的特征是会瞬间产生大量的有毒烟气,如果它停放在上述区域的话,烟气会迅速蔓延整个疏散通道,会导致屋内人员难以逃生,造成严重的后果。

劝阻电动车小区违停

物业公司在行动

昨天,记者走访了南宁市多个住宅小区发现,各家物业公司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都划有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不过,由于部分小区电动自行车数量庞大,停车区域显得有点捉襟见肘。南宁招商雍景湾小区的物业管家杜女士告诉记者,消防安全管理一直是物业工作的内容之一,由于之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他们制止居民违停电动自行车工作并不顺利。

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招商雍景湾物业管家 杜丽娜:一开始也是有些业主不理解,特别是锁车觉得这种管理是有点极端。听说8月1日有一个新的管理规定,这个对于我们物业的工作来说是有很大的帮助,从工作的心态来说是有法可依的。

南宁市招商雍景湾小区业主 李女士:我支持罚款,你只是跟他说的话不痛不痒,罚了之后就记忆深刻了。

 8月1日起,乱停电动自行车最高罚1万元!@广西人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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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乱停电动自行车最高罚1万元!@广西人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