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岛市民马松训向媒体爆料称:因其与李杰产生民间借贷纠纷,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15)崂民二初字第2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李杰偿还马松训借款人民币70万元和利息等。该案诉讼中,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并于2015年2月15日向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王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查封涉案房产即王家村小区5号楼1单元5层109户至2018年2月14日,送达回证记载“因村委人员拒绝签字”,由送达人员签名。

另外,李杰与张锡初合伙纠纷一案,也在市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市北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3日也查封了李杰位于崂山区中韩街道王家村小区5号楼1单元5层107户和109户房屋。其中,109户房屋,就是崂山区人民法院已先行查封的上述5109 户房屋(以下称“涉案房屋”)。后该案以市北区人民法院(2015)北民初字第1787号民事判决书在市北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

随后,市北区人民法院在未征得崂山区人民法院同意的情况下,违法将涉案房屋拍卖。马松训在得知相关情况后,及时向该院提出执行异议。

对于马松训提出的异议,2017年5月16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下发(2017)鲁0203执异20号执行裁定书。称“异议人马松训提出的执行异议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其中分述理由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受送达人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异议人马松训提交的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2015年2月15日送达回证中并无见证人签字或拍照录像记录送达过程。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王家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是涉案房产权利人,其于2015年12月6日向本院出具的关于查封顺序的《证明》,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即使执行法院之间对于执行标的查封顺位和拍卖权产生分歧,应由执行法院之间依照法律规定的途径解决,并非由当事人代替执行法院主张首位查封和拍卖权。”

对于市北区法院的上述说法,马松训表示不认可,理由是:虽然他提交的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2015年2月15日送达回证中并无见证人签字或拍照录像记录送达过程。但是责任不在于他,而在于崂山区人民法院的办案人员,因为他作为一个非法律专业的老百姓来讲,他认为崂山区法院的工作人员已经履行了合法的送达手续,且崂山区法院的这两名工作人员事后也没有跟他说明送达手续不完备、还需要继续履行其他手续的话。因此,即便送达过程手续不完备,责任在于崂山区法院工作人员,而不是由他来承担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崂山区工作人员涉嫌渎职。

事后,经马松训咨询多位律师后得知:一、崂山区人民法院在本案中涉嫌渎职。崂山区人民法院在(2015)崂民二初字第21号民事判决书强制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多次要求崂山区人民法院拍卖涉案房屋。崂山区人民法院均以涉案房屋为“小产权房屋”为由,不予执行拍卖。那么请问,为何市北区人民法院可以拍卖?为何两院的执法尺度差别如此之大?

二、市北区人民法院违法拍卖,涉嫌滥用职权。理由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8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无担保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首先查封法院与优先债权执行法院处分首封财产有关问题的批复》第1条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应当由首先查封、扣押、冻结法院负责处分查封财产。”在本案中,崂山区人民法院先行查封了李杰购买的位于崂山区王家村王家公寓5号楼1单元5109户房屋,因此崂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房屋有优先处分权。而市北区人民法院未与崂山区人民法院协商,就自行处分了涉案房屋,属于越俎代庖。

2、市北区已经将107号房屋拍卖,又要搞所谓的参与分配方案,于法无据,滥用职权。崂山区法院在得知市北区法院将涉案房屋拍卖后,向市北区法院发出了划拨案款的协助通知书,市北区法院未予理睬。在青岛市中级法院开了协调会(马松训的律师也参加了),当场拍板将案款划拨给崂山区人民法院。但是,诡异的是,在有市北区执行局局长、崂山区法院执行庭长,青岛市中级法院执行局领导参加的协调会,定好的意见,市北区法院竟然不予执行!

三、定好的协调方案,竟然没有下文,说改就改,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嫌不作为、领导有干预案件嫌疑。《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发生争议,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处理。

针对上述情况,马松训曾多次找到青岛市中院领导反映情况,虽然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多次召开协调会,并拿出解决方案,承诺马上落实解决方案。但是却一拖再拖,至今无果。一个简单的查封时间顺序问题,两级法院五年未有定论,两级法院涉嫌不作为,他怀疑中间存在司法腐败。

马松训告诉媒体:本案从起诉至今日,已经达五年之久。他已经为本案付出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市北区人民法院、崂山区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相互推诿“踢皮球”,迟迟不能给予他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涉嫌严重渎职。他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能够引起青岛监察委领导的重视,督促青岛中院尽快协调处理此事,严惩渎职人员,替他讨还一个公道。头条新闻网(TouTiao News) http://cn.zzzyjc.com/a/16254550004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