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发布消息,近日,莲塘海关查获进境旅客人身绑藏濒危动物赫尔曼陆龟64只。
海关关员在旅检进境大厅进行监管时,发现1名男性旅客进入海关监管区域未向海关申报,其左、右小腿有明显异常鼓起,随即对其进行拦截检查。经进一步检查,关员在该名旅客的左、右小腿处发现有用银灰色胶带缠绑的黑色腿套,腿套内藏匿有大量活体龟,共计64只。
后经广东鹏海司法鉴定所鉴定,确定该批活体龟均为赫尔曼陆龟。赫尔曼陆龟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目前,该批活体龟已移交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救护,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走私刑事辩护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深圳):
一、人身绑藏手法可认定为逃避海关监管,主观故意明显
银灰色胶带缠绑、黑色腿套藏匿,属于典型的“人身绑藏”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结合行为人未向海关申报等情节,主观故意明显。
二、涉嫌走私珍贵动物罪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未经批准擅自进出口列入CITES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应当认定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赫尔曼陆龟作为CITES附录Ⅱ物种,属于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犯罪对象。
三、64只赫尔曼陆龟司法鉴定总价值
本案64只赫尔曼陆龟的价值有待司法鉴定机构评估。参考以往案例:长沙案例(2020年):长沙男子黄某以580元购买一只赫尔曼陆龟,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赫尔曼陆龟价值为人民币2500元。乌鲁木齐案例(2019年):在另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经专业部门鉴定,赫尔曼陆龟的核定价值同样为2500元。
据此估算,本案64只赫尔曼陆龟的司法鉴定总价值约为:
64只 × 2500元/只 = 160,000元(人民币)
四、该案已交缉私,或刑事立案,如定罪或面临五年以下刑期
根据司法解释,珍贵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价值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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