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一位名叫“呼声热线2”的网友在四川麻辣社区发帖,题为《[群众呼声] 宜宾市南溪二中收15000的择校费 》,主要反映了:

据手机网友在《四川教育收费“十条禁令”颁布!这些费用严禁收取……》跟帖中反映:宜宾市南溪二中15000的择校费,差1分收800元,差2分收1600,差3分收2400,依此类推这样算不算违规?

具体链接如下:

https://www.mala.cn/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16181956&pid=81890894&fromuid=1614633

图为网友原帖

在仅仅间隔一天后的7月6日上午,已通过麻辣社区官方认证的用户“南溪区教体局”便在该帖子的评论栏作出官方回应:

以上为麻辣社区认证用户“南溪区教体局”官方回应

在此,笔者首先要对南溪区教体局重视舆情,关注民意,很快作出回应的工作作风表示赞赏!据南溪区教体局回应,我们可以得知,针对网友反映的南溪二中收取择校费15000元一事的官方调查已经展开,相信很快会有调查结论。同时,笔者也认真学习了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结合我省群众关心反映的突出问题,提出了规范教育收费的“十条禁令”,其中第七条就是: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严禁收取择校费,严禁通过基金会、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择校费。

教育收费问题和教育资源分配问题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牵动着万千家长的神经,也关系到祖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未来。在此,笔者希望南溪区教体局能尽快调查清楚此次事件,认真回应公众关切,并在提升南溪教育事业上积极作为,更加奋发有为推动南溪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