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
摩托车、电动车等
引发的交通事故让人触目惊心
漯河交警在此呼吁各位家长
要慎重为孩子选择代步工具
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7月4日11时10分许,阴阳赵乡双河路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车碰撞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西城区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张某哲(男,11岁)驾驶两轮电动车沿阴阳赵乡双河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葡萄园南时,突然掉头,在他后方同向行驶的张某娜驾驶两轮电动车躲闪不及,发生碰撞,车子倒下后压到张某娜腿部,造成张某娜腿部受伤。
民警望着身高和电动车差不多高的男孩,严肃地对男孩及其家长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未成年人驾驶二轮电动车的危害性,督促家长对孩子一定要严加看管。因为事故双方是同村的相互认识,经民警调解,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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