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婚姻状况、职业、血型等个人基本信息,以及拟通过租赁房屋落户淮安等多项户籍业务,今后通过承诺的方式,就可直接办理。

7月9日,记者从淮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快“减证便民”行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淮安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淮安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任务分解及操作手册》文件精神,公安部门决定在办理户籍登记项目变更和租赁房屋落户的户籍业务过程中,实行告知承诺制

■通讯员 王军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

户籍业务 证明事项承诺包括两类情形

情形1 户口登记的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服务处所、血型等信息变更,淮安市申请人可通过承诺,直接申请变更。

情形2 如果外市户籍申请人通过租赁房屋方式申请办理落户,可以通过对房管部门出具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事项进行承诺,并结合其他材料,申请在淮安市实际居住地落户。

办理方式

●淮安市户籍的申请人通过承诺方式申请变更,无需其他材料,公安机关当场办理。

●申请租赁成套住房落户的外市群众,公安机关需要核查申请人的相关材料: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2.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3.出租房屋产权证;4.成套房屋租赁合同;5.居住证或从居住证信息系统打印的信息登记表;6.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承诺书);7.社区民警实际居住走访材料。

警方提醒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大队大队长杜连林介绍,申请人在承诺的时候,须采用书面方式,向公安户政窗口提供承诺书原件。申请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将视情节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因虚假承诺给第三人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实施诚信管理、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