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2017年8月31日,事发海南,同村的39岁的村民杨某全酒后来到他家门口,用石头砸他家的厨房屋顶,8岁的孙子杨睿(化名)出门查看,杨某全追赶杨睿后又掐住了他的脖子,杨睿哭不出声来,眼泪直流。杨成杰得知后提着一把勾刀出门,将杨某全砍伤,杨某全才放手。杨某全被鉴定为轻伤,杨成杰坚持不赔偿,两年后被警方刑拘,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二审改判为八个月,杨成杰依法提起申诉,近日,杨成杰的申诉被驳回。

争议问题

争议问题

01 一审法院认定杨成杰没有采取对等的方式来制止杨某全,认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审法院认定其砍了一刀后,其孙子的危险境地已经解除,后续砍人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二审改判有期徒刑8个月,罪名也是故意伤害。

02 杨成杰说,当时他一共挥了三刀,砍了两刀之后对方才放手,第三刀是因对方再次有伤害其的举动,他才再次挥刀。杨某全则不承认自己有掐住男童脖子的行为。

杨成杰与杨某全各自表白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杨成杰与杨某全各自表白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杨成杰是本案中的防卫人,从杨成杰的表述中,针对杨某全掐住孙子杨睿脖子,而采取的防卫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前提是杨某全向杨成杰屋顶扔石头,又掐孙子的脖子,针对孙子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杨成杰前两刀有效制止了不法侵害行为,针对杨某全有再次侵犯的行为时,杨成杰砍第三刀的行为仍应评价为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法定的违法阻却事由,是正对不正的合法行为,法不得向不法低头是正当防卫制度的应有之义。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分一般防卫和特殊防卫,防卫人行使一般防卫权时有限度要求,行使特殊防卫权时,除了没有限度要求外,仍应符合一般防卫的其他所有条件。

本案中,杨某全酒后向杨成杰家屋顶扔石头,又掐住杨成杰八岁孙子脖子的行为,杨成杰完全可以对杨某全实施正当防卫,一般防卫时,造成被防卫人轻伤及以下结果,绝对不过当,应评价为正当防卫。退一步来说,即使杨某全没有掐杨睿的脖子,针对杨某全向杨成杰屋顶扔石头的行为,杨成杰仍可对其实施一般防卫。因此,本案中,杨成杰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杨某全是全案的被防卫人,杨某全不承认自已掐杨睿脖子的行为,是想否认针对杨睿的不法侵害存在,从而否认杨成杰砍伤自已的行为系正当防卫。

案发现场没有监控,也没有第三方证人,对杨某全是否正在掐杨睿脖子的事实,大概存在杨某全的否认陈述、杨睿的证言、杨成杰的供述,更重要的还有事发一周后,临高县人民医院制作的内窥镜检查报告单,报告单显示案发后一周左右杨睿在医院检查时被发现咽喉部充血。所有这些证据足以形成闭锁的证据链条,可以排除合理怀疑,认定杨某全掐杨睿脖子的事实已发生。有关专家也表示,本案中,在事实和证据存疑时,应作出有利于防卫人的解释。

一二审法院判决理由与正当防卫认定主流观点的差异

一二审法院判决理由与正当防卫认定主流观点的差异

一审法院认定杨成杰没有采取对等的方式来制止杨某全,认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审法院认定其砍了一刀后,其孙子的危险境地已经解除,后续砍人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二审改判有期徒刑8个月,罪名也是故意伤害。

从一二审法院的判决理由来看,无一例外地都认为杨成杰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为防卫过当。

刑法》第二十条 第二款: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首先,从刑法规定来看,只有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本案中,面对醉酒的杨某全向他人家屋顶扔石头,又掐出来查看的八岁孩子的行为,杨成杰对其实施一般防卫的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仅造成杨成杰轻伤的结果,也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此,杨成杰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也不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成立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要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依法准确把握防卫的时间、限度等条件。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防止在事后以正常情况下冷静理性、客观精确的标准去评判防卫人;同时指出,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权利的行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既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违法行为。

因此,一审法院以杨成杰没有采取对等措施否认杨成杰正当防卫的成立,在现行正当防卫认定的精神有出入,尤其是二审法院以一刀两刀三刀在计量防卫人的防卫行为,更使得防卫人难以掌握防卫限度,造成人们在不法侵害面前缩手缩脚,不敢大胆实施正当防卫,不利社会正气的弘扬。

结语:通过以上分析,本文认为,本案中,杨成杰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也不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也应当明确,长期以来正当防卫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适用,随着最高检不断发布指导性案例,及法院专家学者们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扶正,当下在认定正当防卫时更科学合理,有利于保护防卫人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鼓励公民拿起法律武器,大胆同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