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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征集

“市中文化工匠”候选人的通知

为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我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全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根据《“市中文化工匠”评选与管理办法》要求,启动首届“市中文化工匠”报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评选范围和数量

(一)评选范围:年龄不限,全职在市中区工作服务2年以上,专业包含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民间艺术、影视、文学、美术(含篆刻、雕塑)、书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二)评选数量。评选表彰“市中文化工匠”10名。

评选条件

(一)基础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善于创新、甘于奉献,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具有广泛的社会认可度。

2、申报人目前从事文化艺术工作,年龄不限,全职在市中区工作服务2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

(二)技能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民间艺术类、书法类、美术类作品入选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比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创作者;音乐类、舞蹈类、戏剧类、曲艺类、影视类作品荣获由省级以上宣传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及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荣誉奖项或国家、省批准设立的较为权威专业的荣誉奖项的主要创演文艺工作者。

2、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领域和普及领域中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取得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在挖掘和传承技艺上曾为市中区做出重大贡献,乐于在市中区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授经验,带领团队共同成长。

3、专业领域内学术带头人,须在全国中文核心及以上等级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或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个人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或取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承担国家级课题(须结题);获得专业领域专利(有证书)。上述条件具备其一即可。

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申报。申报人与推荐单位应填写《“市中文化工匠”推荐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作品照片、视频、获奖证明及媒体报道等材料。所有材料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

(二)审查。申报人需向所在镇街文化主管部门或专业社会团体提交申请和申报材料,所在镇街文化主管部门和专业社会团体将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提交区文化和旅游局。

(三)审核。区文化和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报送人选进行初步审核,组织有关专家现场评选结合网络投票等大众线上评选,对人选进行综合评判、考察、公示后,提出人选名单,提交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评审。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市中文化工匠”名单,经公示后报区委、区政府命名,并颁发证书。

奖励

根据市中区实际情况,被评为“市中文化工匠”的,区政府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补助。

征集方式

1、镇街推荐:由各镇街文旅办按照《首届“市中文化工匠”评选与管理办法》中评选条件,推荐不少于2个以上的优秀文化工匠人才备选,要注重推荐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人选。

2、行业推荐: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可直接向区文旅局公共服务室推荐行业领域中专业、技艺突出的领军人。

3、个人自荐:手工技艺者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在弘扬和传承地方传统文化、工艺上,具有绝招绝技,具备同行公认的先进技艺,可向行业管理部门或区文旅局公共服务室申报。

材料具体要求

1、附件材料按照劳动合同,近两年社保缴费记录,身份证复印件,职称或技术等级证明材料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复印件(非必须材料),所在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及税务关系证明复印件,提供代表性的专利、奖励、荣誉称号、成果、论著、公示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其他资料按顺序进行装订,并编制目录。

2、加分事项:个人优良生活事迹、工作事迹、作品等在省级或国家级新闻媒体进行过报道,对市中文化宣传做出过贡献的;积极参与市中区党委、政府、文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等举办的各项文化活动;对市中区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场馆有过投资;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公益培训、公益讲座等公益活动。提供以上相关事迹资料可酌情加分。

申报推荐时间

自通知发出日开始,至 7月30日截止,“文化工匠”推荐审批表见附件。

联系电话:3312196

邮箱:zzszggwh@163.com

附件:《“市中文化工匠”推荐审批表》(扫下方二维码)

“市中文化工匠”评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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