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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发布

征地通告、项目用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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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政府最新征地通告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2021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

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的通告

洛政通〔2021〕36号

根据原《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经洛龙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实地调查确认,拟征收洛龙区白马寺镇、龙门街道等6个(镇、街道)杨湾村等6个村集体农用地11.4237公顷(耕地1.6437公顷、园地6.9095公顷、林地0.5677公顷、农村道路0.0111公顷、坑塘水面2.2917公顷)、建设用地18.2498公顷、未利用地0.0151公顷,共计29.6886公顷,作为洛阳市2021年度第六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之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1:东至杨湾村水浇地、西至杨湾村水浇地、南至杨湾村水浇地、北至洛龙区界;

地块2:东至李屯村村庄、西至李屯村村庄、南至李屯村村庄、北至李屯村村庄;

地块3:东至李屯村道路、西至铁路用地、南至铁路用地、北至铁路用地;

地块4:东至刘富村村庄、西至刘富村村庄、南至刘富村水浇地、北至刘富村村庄;

地块5:东至大西村村庄、西至大西村村庄、南至大西村村庄、北至大西村村庄;

地块6:东至城角村道路、西至城角村村庄、南至二广高速公路用地界、北至城角村水浇地;

地块7:东至龙门社区用地界、西至龙门社区用地界、南至龙门社区用地界、北至龙门社区用地界。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洛龙区白马寺镇杨湾村集体土地1.1838公顷,全部为耕地;

拟征收洛龙区龙门街道李屯村集体土地17.4246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拟征收洛龙区关林街道刘富村集体土地0.3288公顷,其中农用地0.2367公顷(全部为耕地)、建设用地0.0921公顷;

拟征收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大西村集体土地0.0165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拟征收洛龙区李楼镇城角村集体土地0.6904公顷,其中农用地0.6448公顷(耕地0.2232公顷、园地0.1591公顷、坑塘水面0.2625公顷)、建设用地0.0456公顷;

拟征收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龙门石窟街道龙门社区集体土地10.0445公顷,其中农用地9.3584公顷(园地6.7504公顷、林地0.5677公顷、农村道路0.0111公顷、坑塘水面2.0292公顷)、建设用地0.671公顷、未利用地0.0151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交通运输、住宅项目用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标准为108-195万元/公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社保标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0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0号)规定执行,标准为71.7万元/公顷。以上两项综合补偿标准为179.7-266.7万元/公顷,征地补偿总费用为6221.2442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用4092.5715万元、社会保障费用2128.6727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洛政办〔2018〕49号)规定执行,据实补偿。

五、安置途径及方式

拟征收土地计划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

1. 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4092.5715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依法依规分配。

2. 社会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2128.6727万元,已预存入我市指定账户。实施征收后,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3. 拆迁安置。该地块涉及拆迁,洛龙区政府已制定拆迁安置方案,确保依法依规妥善安置。

六、其他事宜

1.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并与洛龙区政府(地址:洛龙区新区开发建设办公室关圣街3号,电话:65593571)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3. 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可向洛阳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洛龙分局(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212号,电话:63251018)提起听证申请。如到期未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

项目用地公示

旭升村四期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项目用地公示

洛阳海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旭升村四期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国家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单位:洛阳海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旭升村四期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位于启明南路与下园东路西北角,用地范围东至启明南路、西至桂园路、南至下园东路、北至九都东路,总建设用地面积44407.654平方米,共分为两个地块,地块一用地面积37503.953平方米,地块二用地面积6903.701平方米。

项目单位已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豫(洛)出让(2020年)第60号、豫(洛)出让(2021年)第35号)。2021年3月22日,洛阳瀍河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该宗地办理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103-410304-04-01-903775。

三、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四、公示时间:登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五、监督电话: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3305991 63305512

洛阳展通置业有限公司宸樾园

项目用地公示

洛阳展通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洛阳展通置业有限公司宸樾园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国家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单位:洛阳展通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洛阳展通置业有限公司宸樾园项目位于伊滨区兰台路与道湛街西南角,用地范围东至道湛街、西至用地界、南至用地界、北至兰台路绿化控制线,建设用地面积72993.146平方米。

2021年6月23日,项目单位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豫(洛)出让(2021年)第37号)。2021年7月1日,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为该宗地办理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107-410354-04-01-922603。

三、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四、公示时间:登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五、监督电话: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3305991 63305512

洛阳珑悦花园项目用地公示

洛阳碧兴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洛阳珑悦花园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国家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单位:洛阳碧兴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洛阳珑悦花园项目位于太康路与龙门大道西南角,用地范围东至龙门大道绿化控制线、西至用地界、南至政和路、北至太康路,建设用地面积31640.195平方米。

2021年6月17日,项目单位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豫(洛)出让(2021年)第32号)。2021年6月24日,洛阳市洛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该宗地办理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106-410311-04-01-232129。

三、用地性质:居住兼容商业用地

四、公示时间:登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五、监督电话: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3305991 6330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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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