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集中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通告

广大业主朋友: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着力解决我旗房地产建设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问题,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18〕95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鄂府发〔2019〕100号)精神,旗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检查汇报会”, 决定自2021年6月19日起加大力度开展房地产领域“办证难”问题专项集中治理工作 ,敬请广大业主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及时提交办证所需资料,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地点

乌兰木伦河南岸CBD商务广场T1政务服务中心2楼F231、F232窗口;咨询电话:0477-8582080。

二、受理范围

首批具备办证条件的44个小区(后附明细),包括普通商品房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回迁安置项目、限价商品房项目及水岸新城市直公务员住宅项目等。

三、提交申请资料(已婚业主需夫妻双方共同申请,未婚业主只需本人申请):

1.业主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业主为未婚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原件;

3.缴纳契税凭证(缴纳契税手续在CBD政务服务中心一层F区F309-F323窗口办理:缴纳契税需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业主及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房屋套数证明原件。注:①房屋套数证明在CBD二层F区自助查询机或F219窗口办理;②回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到CBD政务服务中心一层F区F309-F323窗口办理减免契税手续);

注:已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登记申请的业主无需重新提交登记申请资料。

温馨提示:业主未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1、房地产企业注销的风险。 办理房屋产权登记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业主共同配合才能完成,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注销或名存实亡,业主单独申请不动产登记将存在较大困难。目前,正是集中办理的“窗口期”,相关部门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积极配合业主办理不动产登记。且此次不动产登记的集中办理正是为解决房地产领域“办证难”的历史遗留问题,政府部门在简化办事流程、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办理速度等政策方面给予极大支持,极高地提升了办事效率。因此,居民应该把握机会,尽快办理,免除后顾之忧。

2、购房者只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并不具有所购房屋的物权登记和公示效力,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只有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才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

3、如果购房者未按税务机关通知的时限申报应纳契税,并缴纳契税税款,则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滞纳金、罚款。

特此通告

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13日

附:首批具备办证条件的44个小区

丨来源: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丨责编:刘博丨校对:韩娇娇 苏娜 刘晶 任施瑶

丨审核:朱肸

伊金霍洛发布长期面向社会征集稿件,请读者朋友们积极投稿。邮箱:3248054815@qq.com。

 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集中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通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伊金霍洛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集中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