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湖县司法局来玄武区司法局举行社区矫正协同监管签约仪式,双方就一名暂在玄武区的金湖籍社区矫正对象的协同监管达成五点共识,合力打造社区矫正协同监管模式。

一是指定司法所进行协同管理。由玄武区红山司法所负责定期对在南京悦群医院照顾儿子的社区矫正对象陆某进行日常监管。

二是建立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为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协同监管档案,组建协同监管矫正小组,制定协同监管方案,落实协同具体责任人。

三是做实做细精心帮教措施。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和思想教育工作,及时通知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引导监督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防止脱管漏管虚管和重新犯罪。

四是强化执法检查监督力度。按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实地查访,了解其工作、生活、交友等情况,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的,立即组织查找,并及时告知委托方司法局,由委托方司法局依据情形做出处理。

五是定期进行互联互通互报。协同监管方每月向委托方书面通报社区矫正对象协同管理情况,社区矫正对象离开监管地,应当告知委托方并做好记录。

编辑:唐小松

审核:孔红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