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

永定区卫生健康局二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清单

01

被处罚单位:张家界市永定区龚道臻美容美发服务店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

处罚日期:2020/12/14

处罚原因: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处罚单位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街道解放路天门中央广场2号栋1楼门面2-1S20号

处罚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金额2000

处罚执行情况:自行缴纳

02

被处罚单位:张家界泰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0整

处罚日期:2020/12/15

处罚原因: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督促、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处罚单位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后坪办事处鸡公垭村九组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金额50000

处罚执行情况:自行缴纳

03

被处罚单位:张家界三家馆福康药房

处罚内容:1、立即停止执业活动;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日期:2021/06/13

处罚原因: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处罚单位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三家馆乡三家馆村黄家院组

处罚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一)、(二)、(三)项

处罚金额10000

处罚执行情况:自行缴纳

04

被处罚单位:刘兼佐诊所

处罚内容:1、警告;2、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日期:2021/06/10

处罚原因: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认真遵守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处罚单位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官黎坪办事处官黎坪社区华天城S2栋S05号

处罚法律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一)、(二)、(三)项

处罚金额10000

处罚执行情况:自行缴纳

05

被处罚单位:张家界永定区袁飞跃诊所

处罚内容:1、警告;2、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日期:2021/06/11

处罚原因: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认真遵守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处罚单位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办事处南庄坪社区 南岸晶都

处罚法律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三)、(六)项

处罚金额10000

处罚执行情况:自行缴纳

06

被处罚单位:聂爱萍诊所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处罚日期:2021/06/11

处罚原因: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处罚单位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办事处禾家山社区 迎宾路敦谊小学宿舍门面

处罚法律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一)、(二)项

处罚金额5000

处罚执行情况:自行缴纳

07

被处罚单位:庹兴业

处罚内容:1、立即停止执业;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3、没收非法所得叁佰肆拾元整;4、没收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文号:张卫罚医[2021])保存的药品。

处罚日期:2021/06/13

处罚原因: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法行医

处罚单位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三家馆乡棕桥湾组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处罚金额10340

处罚执行情况:自行缴纳

08

被处罚单位:张家界山水中天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处罚日期:2021/6/18

处罚原因: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处罚单位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63号

处罚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金额10000

处罚执行情况:自行缴纳

来源: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