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举报:7月15日上午,牌号为沪AFR7171的小轿车驾驶人在杨高北路近胶东路附近,驾驶时抽烟,车窗抛物,非常不卫生,也非常不文明......
接到举报后,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机动支队开展相关调查。现已查明:7月15日7时25分,驾驶人易某某驾驶牌号为沪AFR7171的小型新能源轿车,在杨高北路胶东路东处,实施“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以及“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驾驶人易某某的“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以及“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00元,记2分的处罚。同时,提醒其开车时,不要做其他与驾驶无关的行为,也不能随意车窗抛物,影响市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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