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孔雀东南飞》中曾有这样的描述: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讲述的是故事的女主刘兰芝在跳河自尽前的举动。
诚如冯梦龙《警世恒言》中《苏知县罗衫再合》这个故事中,不愿拖累郑氏的朱婆选择投井自尽。朱婆投井这一幕作者没有一笔带过,反倒是细细描绘了一番。大概是朱婆年纪太大已经跑不动了,可是徐家的追兵在后,无奈之下朱婆向郑氏表达歉意,并表示来世要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于是自尽于一口枯井中,在投井之前,朱婆特地将自己的旧鞋子脱下,整齐的摆放在井边。
可见,无论是投江还是投井,古人都习惯性地将自己的鞋子脱下,并且摆放整齐。这又有什么规矩呢?临死之前的亡命之人为什么要这样做?而郑氏为了躲避徐家的追捕,为什么不把朱婆的鞋一并扔到井中,防止徐家人发现她逃跑的方向呢?
投江自尽之前脱掉鞋子,为的就是让其他人发现,并且这个习惯自出现之后,慢慢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
儒家教育不仅强调伦理纲常,更为重要的核心思想就是要让群众爱惜生命,先爱惜自己的生命,进而爱惜别人的生命。因此,在古代宗族之间形成了横死之人不得入祖坟的祖训。
但是投井或是投江自尽的人往往是因为走投无路,亦或是对现实世界充满绝望,以生命为代价换取解脱或是对不可冲破的世俗牢笼的最后抵抗。话虽如此,那些自尽的人必然想要回到家庭的怀抱,亦或是在百年之后有人祭拜,记得曾有这样一个人在世间来过一遭,这就是中国人最为看重的名。而横死之人是不能进入祖坟的,换而言之也就是轻生之人不得到祭拜。于是他们便想出一个折中的方法,虽然肉身不能进入祖坟,但是鞋子可以作为替代品,这是一方面原因。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那就是自杀和他杀的区分。同样是横死,怎么推断出生前是自愿赴死还是歹人谋财害命呢?如此一来,鞋子就成为判断的重要依据。自尽的人必然已经万念俱灰,一个想不出任何解决方法的懦夫才会选择自尽,所以便有充足的时间去整理衣物或是交代后事,这样把鞋子摆放整齐,大家就会自然而然地认为是自杀。而他杀像投井这种手法,是没有时间将被害人的鞋子取下伪装成自杀的,一般歹徒将目标引诱到井边或江流旁,一个措手不及将人推下,故而鞋子会随着被害者一同坠落。
留下鞋子不仅便于官府查案,更便于自己早日被发现,早日入土为安。
虽然横死之人进入祖坟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如果尸骨迟迟不被发现,那么这个人的灵魂就得不到解脱。不仅如此,他的魂魄还会幻化成水鬼,去祸害其他人。
在《聊斋》一书中常有这样的故事。譬如有人横死在水中,其尸骨迟迟不能被人发现,久而久之他的灵魂就会演化为这水中的水鬼,水鬼是不能离开自己横死的水域的。他们不仅要亲眼看着自己的肉体被鱼虾叼啄或是腐烂,还要干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他们唯一的解脱方法就是找到替死鬼,用替死鬼来填补自己的位置,以便于自己转世轮回。替死鬼就是在这水中溺水的人,这时水鬼就要拽着溺水者的脚脖子,一步一步地将其推向死亡。
总而言之,投井或投河自尽之前留下鞋子,是为了让家人辨认出尸骨的身份,以便早日入土为安。毕竟尸体在水中隐蔽着不易发现,若过晚捕捞自然是面目全非,鞋子就成为了身份证一般的存在。
对于某些人来说,留下鞋子还有另一层意思。像《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她投河自尽之前留下鞋子,不仅仅是想让家人尽快打捞自己。更是为了告诉焦仲卿自己信守了爱情誓言,以死明志。果不其然,焦仲卿看到刘兰芝的鞋子后伤心欲绝。不久后便自挂东南枝,二人相继离去。
更甚者伟大的爱国诗人屈原遭到小人的清算,对楚王的所作所为尽到臣子应有的义务后而伤心欲绝。他在写下《离骚》后,抱石投江。这表现出他视死如归的决心以及以死明志的壮举。年代久远,并没有记载屈原在投江之前是否脱下来鞋子。我们假设其脱下了鞋子,这不更能表明屈原有足够的时间放弃去赴死,但是他却毅然决然地走向了生命的结尾,虽九死其犹未悔。
对于普通人来说,留下鞋子或成为一种仪式,一种给世界、给生命道别的简单仪式。
生命为大,当鞋子与死亡挂钩,这种再平常不过的衣物便有了神秘的色彩。在二十几年前流行着一个老掉牙的故事,那便是《一只绣花鞋》。鞋子成双,而一只在这个故事中与厉鬼扯上了关系,印证了我们上文说到的辨别自杀和他杀的说法。
清清白白的来,干干净净地走。人生在世不过百年光景,可这百年光景却经历了太多的辛酸、痛苦、欢乐、重逢、离别。随着出生时的一声啼哭,我们来到了这个充满苦涩韵味的浮生世界,争名与逐利,到头了其实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纵有家财万贯,也带不走一针一线;纵然名满天下,百年后何尝不是世人笑谈。
自杀、他杀说也好,入土为安说也罢。无论什么时代,自尽都是一种对生命不尊重的行为,自尽也是逃避问题的最终方式。现代自杀率大不比古代社会,而这种延续了千百年的“习俗”早已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之中,其真实的意义至今却依旧争论不断。
为何投河自尽前脱掉鞋子依然成为笑谈,而它根本的意义或许是身无长物的来,不带一丝一缕(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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