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本期就来看看那些明显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法院并未明确说明具体原则的案例。

本期目录索引

一、因父亲病危请事假不批不合理

二、疫情期间聚集赌博解除合法

三、纠集家属到公司闹事解除合法

四、即使没有规章制度在单位殴打他人被拘留解除合法

L因父亲病危需要陪护,向A公司申请事假,理由正当,且已按照A公司规定的方式提出了请假申请。A公司强调经营利润,在员工直系亲属病危时,对员工的请假申请不予批准,并通知“如果明天不上班就算自动离职”,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不符,有悖于民族的传统孝文化,既不合情也不合理。A公司主张其已尽到一般道德义务,不批准L的事假申请并无不当,本院不能认同。A公司2019年11月7日通过微信通知L“如果明天不上班就算自动离职”,结合A公司在原审自认未向L发放2019年10月31日后工资的事实,可以认定A公司2019年11月7日向L发送的微信,具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原审认定双方协商一致,于2019年11月8日解除劳动关系,并判决A公司支付L经济补偿金,有事实和法律依据。【(2020)皖民申4662号】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L聚集赌博,公然违反省、市、区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抗疫决定、命令,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社会秩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相关规定。A公司制定的《A公司劳动管理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责任追究,按《A公司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执行”,A公司的规定指向的就是A公司的处理规定,因此,A公司依据《A公司职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认定L的行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情形,单方解除与L的劳动关系有规可依,且经工会讨论并通过了对L的处理决定,程序合法。L作为一名近三十年工龄的高级工程师,竟然称A公司未曾公示或向其告知公司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不合常理。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举国上下众志成城,L居然称其无防疫职责,此称与当前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格格不入。L要求撤销A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关系的决定,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发工资,补交社保金、住房公积金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原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驳回L的诉讼请求有事实与法律依据。【(2020)甘03民终395号】

本案中L因琐事与公司管理人员发生争执,先拿苹果砸到公司管理人员,已经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在对方反掷并未砸到L,双方均无明显伤情的情况下,应当克制、冷静、反思自己的行为,但L仍纠集其母亲、丈夫到公司闹事,损坏公司财物,严重扰乱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属于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认定A公司系违法解除,必然滋长社会爆戾风气,不利于弘扬惩恶扬善的社会正气,亦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A公司作出与L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告知工会,程序合法,并无不当。A公司解除与L的劳动合同不属于违法解除。【(2019)苏06民终3561号】

L在原告公司办公楼与保安X发生冲突,用拳头殴打X头部,致X倒地昏迷后造成轻微伤,后又将工作人员Y、Z手背抓伤,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金伍佰元的行政处罚,L的行为依照通常情理判断亦明显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公民的基本的道德行为规范,理所当然应认定为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即使对员工奖惩管理办法没有公示,原告作为用人单位在被告做出上述行为后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并无不妥。原告A公司已通过邮寄及短信方式向L发出《关于解除L劳动合同的通知》,L也确已收到该通知,故原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已于L收到该通知之日解除。由上,本院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依法解除。【(2018)渝0112民初12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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