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
一、录取流程及原则
录取顺序:特长生、省级示范高中、省标高中及普通高中、省标职高、职高
考生同一批次内的志愿为平行志愿,按照“平行志愿、顺序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前一批次、志愿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的录取。
低于市教育局划定的长安区最低建档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录取日程安排:7月24日-7月26日。
录取前,区教育局将全区所有符合高中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中考总成绩排队,从第一名开始投档,依据学生志愿和招生学校招生计划进行录取,直至最后一名考生。同一考生的同一批次内的多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录取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进行特长生、省级示范高中(含一中、二中定向生)、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省级标准化职业高中、普通职业高中的录取。前一志愿未被录取的,按照下一志愿投档;前一批次落榜的,进入下一批次的投档。如果对某一考生所有志愿进行投档调试,均不符合录取条件,未被录取,该生即为落榜生。
区教育局将于7月25日发布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考生可于7月25日中午12:00后登录“西安市中考管理系统”(http://222.91.162.190:9925/)查询录取结果,并联系中考报名学校按时领取录取通知书。
职业高中录取在普高录取之后进行,按照考生志愿和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招录。职高录取采取志愿录取与学生到校自主登记两种方式进行。
选报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在全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学校。未填该类志愿的考生,也可以持毕业证书、中考准考证、分数条直接到意愿学校登记、入学。
政策规定
(一)中招录取工作在区中招领导小组组织下统一实施。各高中学校不得私自违规招生。未经教育局审批,学校私自违规招收的学生,不认可招生结果,不予建立学籍。
(二)按照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入学。截止9月15日仍未到录取高中报到、入学的,按照《陕西省高中学籍管理办法》规定,视为考生放弃录取结果,不再办理入学手续、不予建立学籍。
(三)学籍管理已实现全国联网,管理规范、严格。高中学校应在规定时限内为审批合格、按时报到注册的各类学生建立学籍,应逐一核查、签字,不得有疏漏,逾期将无法处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高中学校应详细记载、留档并上报。
(四)禁止违规借读。统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到其他学校择校、借读,跨地市借读应由相关高中按照规定履行备案审批手续,且不得违规收取借读费。
西安市长安区招生考试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
长安区2021年各高中招生计划数
【注】
1.招生计划中,长安二中体育特长生18人(足球6人,篮球6人,武术男3人、女3人)、音乐特长生12人(器乐6人,舞蹈6人)、美术特长生6人(美术4人,书法2人);长安三中体育12人(足球男7人,女5人);长安五中体育27人(田径13人,足球14人)、音乐8人、美术8人;长安六中体育8人(田径6人,篮球2人)、音乐7人、美术15人;长安八中音乐5人(音乐3人,舞蹈2人)、美术5人;长安七中体育12人(田径,仅限沣东新城所辖初中生源);高新第二高中体育4人(棒垒球)、音乐1人、美术1人;航天一中体育1人(足球)、音乐1人(声乐)、美术1人。
2.民办高中招收的学生按照发改部门审批的标准收费。长安区第一民办中学收费标准为:8000元/学期。南开高中收费标准为:10500元/学期。
3.报考高新第二高中者,应具有长安考区中考考籍且具有高新托管区户籍(已划归高新区的细柳、兴隆、东大、灵沼、五星街道户籍)。
西安市长安区2021年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知识问答
1.长安区今年的中招志愿填报如何进行?可以报考哪些学校?
中招志愿填报继续以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考生自主填报,学校有义务对学生的志愿填报进行指导,但不得违规强行干预。考生可选报2所省级示范高中、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或普高、多所职校。
2.今年的招生政策有何大的变化?
继续执行高中统一招录规定。考生只能通过合理填报志愿并被统招录取,才能就读高中。
3.我是长安考区的一名中考考生,我可以报考城六区的高中吗?我放弃长安区中招志愿填报,自行联系到城六区的高中就读可以吗?
按照市教育局中招有关文件规定,城六区、长安区属于不同的招生区域,考生不能跨区域填报志愿和参与录取。对于未填志愿,私自到区域外高中学校就读者,市、区教育局不认可其就读事实,不予建立学籍。城六区具有跨区域招生资格的高中,按照市教育局跨区域招生规定招生。
4.什么是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填报时,有何技巧?
同一批次的志愿为平行志愿。录取时按照考生志愿的顺序依次尝试投档,一旦符合录取条件,就可以被录取。同一批次的多个志愿均有录取的可能。考生填报时,应结合自己的中考成绩以及录取学校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举例来讲,如果平行志愿为三个,那么填报志愿时,建议第一志愿填报具有一定录取可能的学校(即“高攀”),第二志愿要选择录取可能性大,落榜风险较小的学校(即“稳妥”),第三志愿要填报必定能录取的学校(即“保底”)。这样填报,能够有效利用成绩,争取优质学校,同时又不至于会落榜。
5.定向生有何规定?
今年我区继续推行定向生政策。将长安一中、长安二中的录取计划的50%分配到各初中。推荐的定向生经区教育局审定通过后,在省标第一志愿报考既定的定向高中后,录取时将享受录取照顾(总分降5分录取,不与其他照顾政策重复享受)。如果推荐的符合条件的定向生没有报考既定的定向学校,定向生资格将自行作废。
6.我的分数估计在某所高中分数线附近,我一心要上该校,不考虑填报其他学校,可以吗?
考生应慎重填报志愿。如果志愿填报失误造成落榜,或将失去今年高中入学机会。
7.我被农村一所高中录取为统招生,但是我想去城区的优质学校就读,可以吗?交择校费,办理择校,可以吗?借读可以吗?
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中招录取领导小组组织下,按照考生志愿、考试综合成绩、招生学校计划统一进行,具有严肃性、公平性。凡被录取为统招生的,不得到其他学校申请择校,教育局不予审批。关于借读。市教育局规定,本市内不得借读。统招生不得到本市内其他学校违规借读。跨地市借读应由相关高中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且不得违规收取借读费。关于择校。全省2015年起已经全部取消了择校生招录政策。
8.我被某高中录取后,没有按时去录取学校报到,自行联系其他学校借读了,可以吗?
学生学籍管理已经实现了全国联网,管理规范而严格。统招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按照省教育厅《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开学一周内无故不报到,或者履行了请假手续、但开学两周内(9月15日前)仍然没有去报到,视为放弃录取结果,将不再办理入学手续,且无法办理学籍入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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