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为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帮助我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根据《甘肃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受理工作的通知》及全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实际,现将我县2021年助学贷款受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贷款政策

(一)申请贷款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年龄不受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6.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贷款额度及用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学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为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它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生如有需要,可按照贷款额度上限申请贷款,超出学费以及住宿费部分提现后可作为生活费用。

(四)贷款期限及利率

贷款期限按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最短6年确定(续贷为剩余在校时间加15年)。

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五)还款规则

1.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付利息。每年的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借款学生每年应在固定还款日10天前将足额本息充值进还款账户(贷款合同中的支付宝账户),也可于每年除11月外的每月1—15日申请提前还款,最后一年的还款日为当年9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

2.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六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

3.还款方法

方法一:在线还款

手机支付宝还款:登录支付宝手机APP,在首页搜索生活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并关注,在“在线还款”模块,录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和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还款。

云闪付小程序还款:打开云闪付手机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进入小程序。在“在线还款”模块,根据提示还款。

方法二:现场还款

还款学生(或委托他人)携带标有“银联”字样的借记卡,到县政务大厅教育局窗口刷卡还款。

(六)违约后果

1.失约惩戒: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本金的,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2.失信惩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发银行将对逾期、恶意拖欠贷款的借款学生采取以下措施。

①将违约学生信息及共同借款人信息载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一旦被载入个人征信系统,将直接限制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个人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等几乎所有与金融机构有关的金融产品的申请与使用;

②将违约学生信息载入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并向违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这将对违约学生的就业,参加各种社会招聘考试等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③违约情节严重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

只有续贷学生才能进行线上(网上远程)办理。提倡具备条件的续贷学生尽可能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办理。线上办理无需预约,相对方便、快捷、高效,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办理即可。

(二)现场办理

不具备远程办理条件的续贷学生和首次贷款学生均要来现场办理,并要通过网上小程序预约办理时间。

三、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

1.注册信息提出申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注册并完成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填写,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填写打印《认定表》

2.在线预约办理时间申贷学生根据开学日期,自行确定办理时间, 并在贷款预约小程序上预约现场办理时间;

3.现场签订电子合同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所需证件材料(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②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③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提供)或学生证原件(在校大学生提供);④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供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导出的《认定表》原件1份),在预约时间内前来受理窗口现场签订电子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严禁由第三方代签借款合同;

4.高校报到录入回执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二)续贷

线上办理流程:

1.登录系统申请贷款学生本人利用上网电脑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申请贷款”,根据提示申请本年度贷款。在“请选择您贷款签订方式 ”时,选择“网上签订合同”,进入“远程受理服务协议”页面,阅读完协议点“同意”进入合同预览页面,再点击“确定”按钮后进入下一步。

2.支付宝人脸认证借款学生点击“确定”按钮后,进入身份认证授权界面,弹出一个二维码(二维码仅当次有效,不超过30分钟,如果身份认证失败,可再次认证,若弹不出二维码,可更换浏览器或另择时登录提交),学生使用手机用本人身份证注册的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后,会自动跳转至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实名认证专用通道,按照提示流程进行身份认证授权。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完成身份认证后,返回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按钮,界面上就会显示“身份认证已成功,贷款申请已提交”,再点“确定”,就会出现“远程贷款申请已提交”,然后退出在线系统等待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3.高校报到录入回执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国家开发银行会向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手机发送“***同学,您的助学贷款申请已受理。请您持验证码*****到高校录入回执。如有疑问请致电95593或与资助中心联系”短信,如未收到短信请及时拨打95593进行咨询。贷款学生也可导出《贷款受理证明》并打印。大学报到后,最迟于10月10日前持手机收到的“验证码”或《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将信息录入贷款系统。

现场办理流程:

1.登录系统提出申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提出续贷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2.在线预约办理时间申贷学生根据开学日期,结合受理时限自行确定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在贷款预约小程序上预约现场办理时间;

3.现场签订电子合同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在预约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签订电子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严禁由第三方代签借款合同

4.高校报到录入回执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本专科期间贷款的学生,毕业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请借款学生或者共同借款人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办理助学贷款期间,前来办理就学信息和还款计划变更。否则,在继续攻读学位时不能享受国家正常贴息和办理贷款。

四、贷款预约

前来现场办理贷款的学生,需在现场办理时限内进行预约。预约方法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五、办理时限

线上办理:7月20日--8月20日

现场办理:8月2日--9月10日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2:00  下午2:30至6:00

六、办理地点

宁县马坪集中办公区4号楼政务大厅三楼

七、有关要求

1.近14日之内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贷款学生和共同贷款人,暂不予以现场办理。续贷学生全部实行线上办理,首贷学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办理。

2.所有前来办理助学贷款的人员,要主动扫码,接受政务大厅入口处防疫工作人员测温登记,要全程佩戴口罩。

3.遵守社会公德和集中办公区相关规定,办理完贷款后,即时离开,不在办公区内逗留、扎堆、大声喧哗。

4.请牢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支付宝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严防密码泄漏。

5.请尽可能熟悉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操作,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及时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

联系电话:

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934-6622056

政务大厅助学贷款办理窗口 0934-6718639

宁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