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本是教育重镇,但近日武大副教授周玄毅私生活混乱事件还是激起了不少议论,将武大拉扯进舆论漩涡,也让笔者有些震惊。
周玄毅由综艺节目《奇葩说》走进公众视野,根据公开资料,其生于1979年6月,为武大辩论队总教练、副教授,与辩手马薇薇有过一段婚姻。
从7月17号起,就有网友发帖爆料,周玄毅与比自己小19岁的女学生谈恋爱,同时还和多位女生发生性关系,其中还疑似涉嫌“诱奸”情节,私生活十分混乱。
7月22日,武大官方出了情况通报,坐实了网传情况,并给予其停止教学、停止招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但对此,不少网友仍质问,“仅此而已?”
此次网上爆料的是一个叫“致谭女士”的账号,其表示自己与周玄毅相识于网上,交流三个月后在广州见面,接着6月初确定恋爱关系。
但此时,周玄毅其实还有一个交往三年、小其19岁的女友,以及一个保持关系的女粉丝,还有许多潜在的聊天对象。
根据爆料人描述,两人之所以在一起也是因为自己崇拜于周玄毅“知性学者”“女权主义者”“温柔体贴”等人设。
同时,对方还会做出“根据自己的心情改动态”“凌晨聊天”“灵魂交流”等行为,使得自己觉得自己很特殊,在这样的相处状态下,二人发生了关系。
事后,爆料人才了解到,自己与周玄毅所谓浪漫的“车内拥吻”时,周玄毅是偷偷找借口下的楼,其女友正在楼上,并不知情。
因为周玄毅的“舌灿莲花”,爆料人自己一时也没有觉察不对,甚至还隐隐被其“理论功底”和“渊博学识”折服。随即反应过来,便选择爆料。
根据武大的通报信息,确定事情属实,“周玄毅违反党纪”,这也默认了其的党员身份。
通报中确报周玄毅违反党的“生活纪律”,即《党纪处分条例》第135条第1款,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学校是在警告与严重警告处分之间,选择了严重警告,因为尚未涉嫌刑事案件等情况,实际上已经属于采取“从重”后的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处理结果虽然是党内处分,但必然要跟着其一辈子,对其造成长久负面影响。
同时,通报还提到《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其明显违反准则中规定的“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若爆料人所言“未经同意便发生性行为”等情节属实,那么周玄毅还将涉嫌构成“强奸罪”,那么其受到的处分必然不是此时的程度。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还应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不过目前所有的处分都是武大党内、校内处分,似乎还未出现来自法律机关的警情通报,有可能是当事人并未报案,或存在证据不足、情节不实等原因。
针对“师生恋”,其实不少学者也多次主张过,当两人处于不平等地位时,所谓的“自愿”都会带有“不自愿”的成分。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更是直接明确禁止教职工和校内人员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和性关系,禁止触摸和故意触碰学生身体特定部位等猥亵行为等。
虽然大学生大部分已经成年,但作为高校教师,更要清楚自身的传播效应,更需谨言慎行。
无论你能够举出多少“和谐”的个例,也无法遮掩老师相对于学生的“优势地位”,你很难判断每段“师生恋”背后,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是完全“自愿”,或者说是“理性”的。
即使周玄毅真的只是私德不修,不涉及违法犯罪,其行为也应当在此时的处分基础上,得到道德谴责。
作为高知分子,于法,当有敬畏心,于德,更当谨守本心。
将“知识”作为幌子,利用他人对自身的“误读”谋取不正当利益,将“缺德”正当化、个性化,实在令人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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