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主体,7月21日,瑞峰镇组织辖区内农家乐业主、乡厨、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召开农家乐、乡宴举办的食品、环保、消防安全培训会,对全镇食品安全工作再安排、再督促、再提醒。
瑞峰市场监管所贯彻学习《眉山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采用以案说法的形式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违规违法责任进行了宣传普及;对食品采购、食品留样、乡厨现场管理等环节注意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监督管理政策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镇、村(社区)和市场监管所加强食品流通环节安全卫生日常监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严格处罚。二是加强食品材料卫生关。坚持举办者、承办者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坚持食品安全第一,坚持谁举办(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严把食材卫生质量关。三是加强场所环保安全关。疫情管控要严格,污水处理要规范,燃气使用要标准,临时建筑要稳固,餐厨垃圾处置要统一,消防安全要保障,隐患整改要及时,食材留样要常态。四是加强聚餐报备关。严格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违法行为,督促农村食品经营者实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等制度。加强农村群宴报备监管,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和卫生监督员现场指导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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