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业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答复的函

雷高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庐山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庐山作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遗产、世界地质公园,是江西“风景这边独好”的金字招牌,也是美丽中国的一张靓丽名片。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庐山管理体制改革,把庐山管理体制改革作为提升“庐山天下悠”旅游品牌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动力引擎。省林业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庐山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刘奇书记“山上做明珠、上下串珍珠”总体要求,遵循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在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关规划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庐山峰植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着力破解当前山上山下融合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积极做好林地保护等级和公益林调整工作。2021年2月24日,庐山市政府向我局申请调整部分林地保护等级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中予以审核入库的请示。为此,我局组织了相关审核审查,认为庐山峰植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符合原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和〈使用林地申请表〉、〈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的通知》(林资发〔2015〕122号)“列入省级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确需使用林地且不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可以先调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要求,并对项目涉及图斑的林地保护等级由Ⅰ级调整为Ⅱ级予以确认。目前,我局已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中予以变更入库,下一步将在2021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成果中上报国家林草局审核。

根据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规定,县(市、区)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建设项目,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庐山峰植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属于基础设施项目,原则上可以占用Ⅱ级保护林地和国家二级公益林,庐山市林业局在办理项目占用林地手续时,将公益林调整材料一同上报,我局将同步对项目占用的国家级公益林进行调整。

二、统筹推进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土地预审阶段,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权限由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正在为该项目出具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等意见。4月25日,我局组织召开《庐山峰植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对江西庐山山南国家森林公园生态影响调查评价报告》,形成了专家评审意见,为下一步科学有序推进后续工作奠定基础。

三、协调做好项目投资计划上报工作。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林草局工作部署,我局已将“江西省庐山区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上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林草局。同时,建议庐山市政府积极协调九江市林业局编制“江西省庐山区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要求报送省林业局,我局将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做好项目审批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西省林业局

2021年5月8日

来源:江西省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