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王女士投诉原文:
我今年6月12日应聘去大丰山芋腔上班,当时说好每天工作8小时,现每天上午9点上班到下午2点多,下午5点上班到晚十一点多,实际每天上班时间10小时以上,上班迟到一分钟要扣工资,超时加班不发一分钱加班工资。
更为霸道的是我在7月19日晚在蒸汽锅旁操作时被严重烫伤,山芋腔不仅不送员工去医院治疗,员工去医院治疗烫伤时间还要算事假扣工资。现我因烫伤无法上班,要求店方支付前期上班工资並承担烫伤治疗费用,店方竞然蛮横不答应。无奈之下,投诉于媒体,请求援助,还她一个公道!
另山芋腔以欺骗手法,招聘员工不签劳动合同,不交劳动保险,高温延长工作时间不发加班费,工伤不给医疗,这些行为是否违规违法,请劳动执法部门调查处理。
用人单位或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应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经认定为工伤以后工伤职工可以参照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获得相应赔偿
如果工伤职工因工伤生活无法自理的话,由单位派人陪护或发放护理费。超过停工留薪期以后,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有伤残级别的话,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如果其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为其参保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话,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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