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记者从佛山市政数局获悉,《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已于近日发布,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该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适用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的记录、归集、公开、共享和评价应用。
根据征求意见稿,佛山拟建立统一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作为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公开、共享和信用评价的载体和枢纽。
按照“成熟一个,推广一个”的原则,佛山拟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领域先行开展信用评价工作,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并逐步推广至公共资源交易全领域。
此外,佛山还拟对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信用状况作出综合评估,并以信用分数和信用等级形式展示应用。综合信用评价指标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计分在三级指标上开展,信用等级则是在信用评分基础上,共分为AA、A、B、C、D五个等级。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监督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使用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对信用评价结果A等级的项目响应方以及中介代理机构减少抽检频次;对信用评价结果D等级的项目响应方及中介代理机构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在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中增加检查频次;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提醒和诫勉谈话;在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为3个月。
据悉,该办法旨在加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公共资源交易主体诚实守信、依法交易意识,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进一步优化佛山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建设。
【南方日报见习记者】肖霞
【南方日报记者】赵越
【作者】 肖霞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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