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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热用户:

您好!我公司自2021年7月23日起至9月10日,开始受理2021-2022年采暖期报停业务,首次办理报停的用户需携带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产证需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住建大楼一楼东侧供热公司收费大厅,填写相关报停资料;往年度已办理报停的用户,可直接续办,只填写相关报停资料。

一、报停须知

1.根据《张掖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四十一条规定:“供热期内,符合停暖条件的热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应当到供热经营单位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室内外设施的安全,因室温过低致使供水、排水管道及其它设施冻裂,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2.根据《张掖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四十一条第三款“经供热经营单位审核同意停止供暖的,地暖用户采暖费按一个供热期全额热费的40%收缴,挂片用户采暖费按一个供热期全额热费的30%收缴。”

3.根据《张掖市供热管理办法》第五章第四十二条规定:“热用户申请停止用热后,又私自接通供热设施用热的供热经营单位按全额热费予以追缴。”

4.在本采暖期,已办理停暖的用户若中途申请开暖的,必须缴纳当季全额采暖费,自行接通供暖管道,方可办理开暖。

5.报停业务仅限于当前供暖期,整个采暖期,不办理供暖期区间报停。

二、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办理报停业务

1.未安装控制装置且不能与供热系统有效断开的。

2.新入网用户第一年采暖期。

3.整体建筑房产证上的部分报停。

4.整体建筑物同一供热系统,不允许部分报停或不允许隔层、同层报停。

5.室内空间联通的同一建筑物。

6.拒绝按规定缴纳热损费的。

7.无法单独控制的整栋房。

8.与房屋联通的阁楼。

9.未交清历年欠费的用户。

10.可能危害其他用户或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及供热质量的。

11.注水以后不允许报停。

联系电话:0936-5523391

临泽县供热公司

202 1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