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是很早之前教师法就提出的,但有心人士可能发现了近期又开始重提,怎么理解,在笔者看来正是因为有拖欠老师绩效的现象发生,因此出现重提,下图关于下达2021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就可以看出来很多地方在进行补发,看到这儿有人要问,既然要补发当初又何必拖欠,这个原因可能很多样,可能是财政缺钱甚至是挪作他用,更现实一点可能是不想给老师发,在笔者看来这种现象是有问题甚至是病态的,给老师发绩效工资应该是有诚意,及时是必备条件,其次是足额发放。

要知道本来教师绩效工资发放形式就引发老师们的不满了,用自己的钱是补贴自己,怎么都站不住脚,真正的绩效考核不要再扣中小学教师工资的30%,所需资金至少是省财政统筹后统一发放,真的千万不要经过县财政,否则真的是“雁过拔毛”,拿出老师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再当绩效发,这一点笔者也是极其反感的,网友平安是福表示,我没想过什么3万5万跟公务员一样的绩效工资,把扣老师的30%还给老师就行,要求不高,希望能实行!好在新文件的推行,今后教师绩效工资也有更多的保障。

笔者结语,不止要让绩效工资发放到位,在分配绩效的时候也要向一线老师倾斜,体现多劳多得原则,尽量不要平均发放,也不要按职称来定,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