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信用中国(山东菏泽)发布一则

行政处罚信息

具体内容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巨野县恒强燃气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菏泽税稽三 罚 〔2021〕 14 号

违法行为类型: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该公司账簿中发现违规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两张,2019年11月列入管理费用133800.0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罚内容:对该单位处以20000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2

处罚决定日期:2021-07-15

来源:信用中国(山东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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