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营运?什么是“黑车”?

非法营运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俗称“黑车”。

合法道路运输经营行为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的手续包括:经营户要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承运车辆要办理道路运输证,从业驾驶员要办理从业资格证,根据营运形式还要办理路线牌、包车牌、临时加班牌证等审批手续。

“黑车”的揽客主要形式:

1、利用微信等网络通讯工具揽客,变相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网约车经营等行为。

2、打着“顺风车”的幌子揽客,变相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网约车经营等行为。

3、利用非法的网约车经营平台揽客。

4、用巡游招揽、站外候客、拦路喊客、拉客到停车场、以租代营等形式揽客。

“非法营运”、“黑车”的危害

01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1、当前正是疫情防恐的关键时期,“黑车”驾驶员、同车的乘客身份都无法溯源,给乘客的生命健康和疫情防控带来极大的不利。

2、“黑车”的车辆技术安全隐患大,没有经过像正规营运车辆一样的技术检测和车辆等级评定,车况差。很多“黑车”为了抢客源、逃避检查,还经常违规超速、超员载客、精力分散、疲劳开车,极易发生人为交通事故。

3、“黑车”运营成本相对较低,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形成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影响行业稳定。

02乘客人身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黑车”驾驶员身份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未接受过正规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学习,从业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驾驶技术无保障,驾驶员身份复杂,无备案登记,事故发生后弃车藏匿,难以查证,甚至发生车辆行驶半路后以言语、器械威胁乘客,恶意加价的行为,对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隐患。

03乘客合法权益没有保障

1、“黑车”经营者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除没有受过从业资格培训外,缺乏安全服务意识,安全意识淡薄。

2、由于没有相关的营运手续,不能办理承运人责任险,没有购买营运车辆意外险,“黑车”驾驶员不会为乘客承担意外伤害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黑车”没有能力赔付,多数“黑车”驾驶员会选择现场逃逸,想方设法逃脱责任追究,最后乘客往往找不到事主,投诉无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黑”囧 记

生命代价的警示

2019年9月28日7时许,河南国立旅游客运有限公司豫A5072V号宇通牌大型客车(核载69人,实载71人,含3名免票儿童)沿长深高速由南往北行驶至江苏省无锡市宜兴段2154公里加400米处时,与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两车36人死亡、36人受伤的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大客车登记所在地为河南郑州,使用性质为旅游客运,使用伪造的道路运输证,挂靠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长期非法营运。

以案释法

道路千万条,合法运输第一条!从事非法营运,被罚1万元!

2021年2月5日,泰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235国道龙井公安检查站例行检查时发现:刘某某驾驶的浙CXXXXXX七座小客车载客4人,经现场调查询问,其中3人与驾驶员约定从杭州到泰顺的车费为300元,但刘某某无法提供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有违法嫌疑。泰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现场对刘某某的七座小客车采取暂扣的行政强制措施,作进一步调查。经调查,刘某某驾驶七座小客车属于私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2021年2月5日下午3点,经朋友介绍,通过微信、电话联系了三名乘客,从杭州载客4人回泰顺。根据乘客笔录,三位乘客约定付给刘某某每人300元的费用。

2021年2月8日,泰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对刘某某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根据调查和询问,刘某某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行为属实。根据相关证据、证明和法律法规依据,经集体讨论,鉴于刘某某的违法行为初次被查,泰顺县交通运输局责令行政相对人立即改正并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泰顺县交通运输局于2021年2月25日依法向行政相对人直接送达了《泰顺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相对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及组织听证的权利,要求立即处理。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场管理规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交通执法部门提醒广大群众:非法营运的“黑车”危害大,大家应当主动“拒黑”,选择乘坐有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共筑道路运输安全防线!如果您的身边有非法营运行为,可以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12328进行举报。

泰顺门户网新媒体中心综合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