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事儿,是2019年的旧闻了。

不过今天才被媒体曝光出来。

所发生的地区,竟然还是在江浙沪包邮区,江苏的宝应县。

该男子1988年生人,准90后。

他干了啥事呢?

结婚后家暴、还企图强奸丈母娘——不只是企图哦,是已经实施了,但是被人阻拦,丈母娘得以逃脱,他也因为这个行为,被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判了3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这……

1

事情是这样子的。

徐某,1988年生人,和潘某(1989年生人),两人是在2009年被人介绍认识,随即举办了结婚仪式——一看就是没有什么互相了解,仓促结婚的那种。

从年龄来看,潘某在结婚那年,也就是才20周岁,刚刚到结婚年龄。

乡村里这样的事特别多。三姑六婆,瞅着哪家姑娘长成了,18、9岁就开始各种说媒。

但是,最有利益的事,是把那种滞销的男的,给说上了媳妇,他们的拿到手的谢礼才会高额。所以这里面坑蒙拐骗的事极多。

很显然,潘某懵懵懂懂结婚了。

接着,一胎二胎地把娃给生了。

很常见的事随之而来——家庭暴力。

在乡村里,生了娃的媳妇,过去常常被默认为已经是煮熟的鸭子,飞不走了——而家暴往往就在媳妇生下孩子之后,产生。

通常女方会觉得自己生了孩子劳苦功高,需要丈夫帮助育儿,

但男方往往却是觉得:孩子都生了,你能怎么样呢?好好当牛做马吧,我可以逍遥了。

双方心态落差极大,家庭矛盾油然而生。

会过日子的男人知道必须格外体谅媳妇儿,好好地当父亲当老公;但不会过日子的男人,却原形毕露,觉得今后可以作威作福了,最后的结果,必然被他自己作得鸡飞蛋打。

潘某显然就是发现老公原形毕露了。

按照农村的习俗,一个给婆家生了2个儿子的妻子,是劳苦功高的。

但潘某却没有得到善待,徐某多次对她拳脚相加。

徐某显然是一个不能管理自己的情绪的人,也无法自控自己的行为的人,事情在2014年走到了难以置信的极端。

在潘某的老家兴化,

已经有了2个孩子,丈母娘就来帮忙照顾孩子,但,徐某竟然对丈母娘起了歪心。

趁着家里没人,把丈母娘按倒,上下其手,并且撕开衣服企图强奸

潘某的母亲拼命反抗,加上大喊大叫,叫来了左近的人,才逃过一劫。

但徐某的恶劣行为被当场拿获后,潘某一家报警了。

警方也介入并取证。

这一行为,很关键。

这成为证据,才能让徐某被移交给检察院。检察院以强奸罪(未遂)起诉了徐某,法院审理并作出了判决:徐某犯强奸罪,未遂,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2

这么一件有违人伦、丧心病狂的事,最后就这样轻松揭过了。

要搁在古代,这样的垃圾,会千刀万剐啊!

这日子,是没法过了。

潘某选择离婚。

当然,徐某可不觉得自己应该离开,他拒绝离婚。

徐某接下来的人生就开始了一个很奇葩的节点。

——精神病。

2015年,在因为强奸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缓刑)后不到半年,徐某居家服刑期间,被诊断患上了“精神病”。

且住院治疗。

2016年,潘某已经无计可施,离家出走。

潘某一再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请。

但是徐某一直在到处寻找她,并拒绝离婚。

那么,法院最终为何没有判离婚呢?

理由如下:

  • “原告曾经多次向本院起诉离婚,本院均不准双方离婚。本院认为,通过对原被告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要求离婚的原因及夫妻关系现状等进行了综合分析后,确认原告与被告有深厚的感情基础,育有两名男孩……原告所提出的被告家暴,证据不充分,所以本院不予支持。综合本案被告精神状态、辨识能力、被告家庭状况等因素,本院认为,离婚条件尚不成就,希望原告从维护家庭和谐出发,积极履行对丈夫的照顾义务和对小孩的抚养义务。综上所述,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3

哎,作为一个对基层公检法还是很了解的前记者,我来把这段判决书,翻译成大家比较好懂的大白话吧。

法官这么判,看起来非常匪夷所思,但你在基层待久了,就会知道,它背后是有原因的。

主要是出于社会和谐稳定的考量。

很简单,徐某,是精神病估计已经确诊了。

至于是啥时候的精神病?没人能知道。

从他婚后家暴、强奸丈母娘等一系列行为来看,极有可能他结婚前,就不正常。只是结婚前后发病不明显或有家人在各种遮掩,又或者是有家族遗传病史。

但在乡村,这些都很容易被媒人轻易遮蔽过去。

而一旦结婚、生育,女人等于就被绑死了。

站在普通一个农家女的角度,我被你骗婚,生了2个儿子,够对得起你徐家了。

但站在法律的角度,以及徐家的角度,这2个儿子是你生的,你生了,你就要养。

你说你这个丈夫是婚前就有问题,谁让你没看出来呢?

和你结婚后6年,才去精神病院确诊的病,就只能算在你头上,是和你结婚后得病的,你就要承担责任。

法律是规定了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一方不能随意抛弃患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另一方的——虽然在现实里,抛弃妻子的比比皆是。但是,妻子想要摆脱患病的丈夫,遭受道德谴责的概率更高。

潘某和徐某的“婚姻”状态,就相当于掉在坑里了。

一沾上,不脱几层皮,是逃不掉的。

首先,两个儿子,她生的,她必须得养。——不管身为母亲多么痛恨这样糊里糊涂就生了孩子,但是两个孩子生下来了,母亲在法律上就有责任和义务。

两小孩现在都是由徐家父母抚养,因为徐某已经没有能力(精神病了),从法律上,只能找生母去尽义务。

徐某没能力了,精神病了,作为丈夫,他在法律上,就是有让潘某抚养的权利。

潘某肯定不干啊,自己人生太惨了啊。

嫁了这么个老公,企图强奸丈母娘、家暴自己、还是骗婚,好好一个人变成了二婚,她肯定已经觉得悔恨得肠子都青了。

可是,让她去举证多年前的家暴,没证据了。

让她去证明婚前这个男人就有精神病,也没证据啊。

没证据的事,在法庭上,就是不予支持。

4

话又说回来,

就算是这样的事,坚持到底,也是能判离的。

此案的潘某,败诉后多次起诉,终于在2020年7月20日离掉了这个婚。

法院回应说:在另一名法官手上调解后离掉了。2019年底没判离的原因是双方矛盾太大了,涉及到抚养、财产等纠纷。

终于离掉了,女方为此肯定是脱几层皮。(具体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不得而知。)

我认识的一个妹子,就是被骗婚的,婚后生了儿子,才得知男方有比较严重的精神病。

女方要离婚,死活离不了。

最后,是儿子被婆家扣下,还一次性给付了儿子的十年抚养费,才得以判

她回想起来那段人生就像一场噩梦:

媒婆上门说媒,吹得天花乱坠。她家里人信了,她也没细想。二十岁就仓促嫁了,大半年就怀孕,生了孩子发现问题…….

男方家庭的意思就是她生了孩子,飞不起跳不高了,以后就该老老实实出去工作,养孩子养老公,养到死。

她不服,凭什么就这样栽一辈子啊?

这段狗血婚姻,纠缠了3年才离了婚。

所以,潘某很可能也是遇到同样的情况。

只是,她不想,估计也无力承担巨额的费用:“丈夫”的治病费用,和两个儿子的养育费用。在她来看,自己人生已经仁至义尽。

那法院也得考虑啊,一穷二白的男方家庭,拖着两个男娃,还有个(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要是硬判离了,闹出新的社会悲剧来,大家还不得骂法院是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吗?

在基层,到了这个份上,

一句话,谁弱谁有理。

5

岂止是她呢?

那个轰动全国的五次申请离婚五次被驳回的湖南宁顺花离婚案,最近二审判决下来了。

这也是终审判决。

宁顺花需要返还男方陈定华彩礼、红包85000元。

判决一出,网友又炸了。

一个女生被这个男人控制、毒打,多年来威胁恐吓要杀全家,甚至是毒打了自己亲人,她能怎么样?

她得返还所谓的彩礼和婚后所有的红包。

据宁顺花说,有些红包是陈定华发给别人的,也需要由她返还。在一审中,她已经放弃了分割房产的诉求。

而陈定华一方比她还不满呢,陈定华要求她赔偿90多万元呢!

法院为什么这么判?

说白了,也是平衡的艺术。

一审判决之前,判决之后,陈定华在媒体上各种发疯,表示自己会不顾一切实施各种报复,那还能怎么样?

谁也得尽可能消弭危害的可能性啊?

一位二十年执业离婚案的律师跟我说过:

  • “这女性,一旦所遇非人,那真的是生不如死。从法律到道德甚至是社会观念,到处都是帮男人的,能合理合法合情地坑到你十年跳不出来。”

嗯,别说十年了,瞧瞧这个,估计是一辈子也离不了了。

和宝应这个案子相似。

4年7次诉讼离婚,女子陈某和胡某青2016年9月登记结婚,不到5个月,就发现家暴,男方精神不正常,她诉求离婚。

这都告了7次了,第七次的判决还是不准离婚。

为啥?

因为,男方胡某青被诊断出精神病,家暴行为都是在婚后3个月。

婚后3个月就发病,用脚都能想出,肯定婚前隐瞒了病史。

可是,你有证据吗?

你能让男方家庭或亲友给你作证,这个男人以前就有病吗?

你没证据,那就只能是你受着。

再说一次:法庭是讲证据的地方,除非你有医学证明,证明他是婚前就精神异常,否则,法院只能支持你必须履行对配偶的扶养义务。

6

再加上,现在的离婚冷静期政策。

离婚冷静期一实施,离婚率顿时下降了一半。

网友说:有没有去统计一下女性被家暴的概率,还有女性被杀害的概率,上升了没有?

也没什么可说的。

女人离不了婚,男人也一样不自由。

就这,还有男性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向法院申请离婚。

可是法院认为,双方感情没破裂,不予离婚啊!

挺好,都在婚姻里关死了呗。

婚姻很难离,结婚须谨慎。

这是作者唯一的能说的忠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