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11时05分许,五通桥交警 大队牛华中队在牛矛路巡逻时,发现李某驾驶的川LJK***牌照是反着上的,于是我中队民警将其拦截,经移动警务通查询,确认李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套用他人机动车号牌,遂将其带回中队核查车辆信息。
经询问得知,李某购买的是辆二手车,没有上牌照,有一次加油的时候因没牌照不给加油,李某就想起两年前自己捡过一个牌照放在家里,于是回家自己将牌照上到摩托车上。经查询核实,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属于无证驾驶套牌机动车,民警依法暂扣机动车,并对其进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三江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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