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十一(直属)大队收到武汉交警大数据平台违法预警线索:一辆号牌为鄂AB**9的新能源小型汽车,行经二环线高架被智能卡口设备精准识别。经系统研判,该车驾驶人存在驾驶证注销、失驾上路的违法嫌疑。收到预警线索后,十一大队第一时间开展研判核实,经查证确认,该车驾驶人的驾驶证早已超过有效期两年以上,系统状态明确标注为注销,驾驶人已不具备合法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其驾车上路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锁定违法车辆及驾驶人精准信息及行驶轨迹后,为避免违法车辆继续上路行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大队民辅警精准布控,于2026年7月7日在硚口区沿河大道古田二路将违法驾驶人连人带车当场查获。
经民警现场询问得知,该驾驶人驾驶证到期后既未及时换证,也未查询过证件状态,在驾驶证逾期两年被系统注销后,其依旧凭借过往驾驶习惯,私自驾车上路通勤,主观认为“没被查到就不算违法”,抱着侥幸心理无视交通法规。“驾驶证注销就相当于没有驾照,继续开车就是无证驾驶,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保险无法理赔,自己还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办案民警现场对驾驶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详细讲解失驾上路的隐患与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对该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
武汉交警提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驾驶证有6年、10年、长期三种有效期限,驾驶人到期必须按时换证。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未换证将被系统注销;注销后两年内可通过科目一考试恢复,注销超过两年则无法恢复,驾驶人需重新考取驾驶证。驾驶证注销期间驾车上路,按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依法处罚。(记者:奚伟 通讯员:刘水红 魏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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