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外围停车场被改造收费引争议
相关部门:被改造用地归属是关键
本报见习记者 陈锦
近日,家住恒大书香门第小区的刘先生致电本报反映,物管已在小区外围公共停车场加装了泊车自动收费设备,准备对公共车位实施收费,但购房时售楼部销售人员曾承诺,这些公共车位是免费给业主使用的。对此,刘先生表示不解。
业主 收费不合理,未征求意见
记者来到位于湘潭经开区的恒大书香门第小区,小区南门两侧的一大片区域便是刘先生所说的公共停车场。这片区域内早已施划标准停车位,并设有电动车充电装置。车位与马路之间隔着绿化带和人行道,在绿化空隙较大的区域还放置了拦车石墩。
这片停车场的出入口位置还设置了自动升降杆,旁边立着一块“湘潭恒大书香门第地面停车收费公示牌”。公示牌上的信息显示:临时停车1小时内免费,1小时后每小时1元,每日封顶20元;月卡为每月260元,业主凭房产证、租户凭租赁合同办理。收费标准于2021年2月1日起执行。
据物管介绍,该小区规划建设商品房16栋,现已交房10栋,地下车库交付1000余个车位。由于小区外围有公共停车场,业主对私家车位的购买热情不高。
小区业主杨女士在科大经营一家洗衣店,她说:“像我们这种做生意的,流动性大,买个车位不划算,停在外面马路又会被罚款。我买房的时候还特意向销售人员确认过,外围的公共停车场向业主免费,现在突然要收费,我有点不理解,像是逼我们买车位一样。”
“这些小区公共停车位,物管有资格收取费用吗?”“收费标准是依据什么得出来的,账目能公开吗?”对此,业主们有很多疑虑。
物管 停车场已承包给第三方
针对业主的诸多疑问,物管负责人宿先生作了回应:小区外围的停车场早已签约给了第三方公司,停车带来的收益由第三方公司来分配,物管公司会收取部分管理费用,停车场路面维护修缮的费用则由第三方公司承担。对此,刘先生不认同:“我们交的物业管理费难道不能用于路面的修护,那交物业管理费的意义何在?”
“物业管理费是用于业主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的日常维护、修缮、整治,以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外围的空间不属于小区内,且已经承包给了第三方,超出了物业管理费的使用范畴。”宿先生解释。
“设置闸道、停车收费,一方面可以解决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缓解道路拥挤的压力,另一方面可以限制外来车辆,减少道路瓷砖的磨损,保护业主的财产安全。”宿先生说,此举的目的主要并不是为了收费。“我们的收费标准也都是按照市场调节价定价,不存在乱收费的情况。”宿先生补充说明。
另外,小区一楼都是商铺,公共停车场收费必然会影响其客流量。对此,宿先生表示,正式启动收费后,针对商铺用户,物管公司会每月按时发放免费停车券,以减少他们的利益损失。“因为前期与业主们商讨无果,至今停车场还未正式启动收费。正式收费前,我们会联合第三方公司与业主们沟通协商,发布收费公告,给予业主一定的缓冲时间。”
相关部门 收费必须依法依规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若小区外围商铺门前空地属于小区的规划用地,那么该空地属于小区公共设施配套,归全体业主所有;若不属于小区规划用地,那么就归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将这片空地改造成免费或收费停车场,但是开发商必须出示相应文件,停车费用由开发商自行拟定,但不得与市场调节价格相违背。
湘潭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停车场的收费必须依法依规,一旦出现不按定价标准收费的情况,业主们可以拨打12345举报电话。
对此,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的陈彩虹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小区业主共有的场地或道路上设置停车车位,其权属应归业主共有,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应当属于业主共有。若小区外围商铺门前空地停车位,未占用共有的场地或道路上的,则该停车位应当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有权转让、出租。
若业主对于相关土地的权属问题以及土地用途有疑惑的,可以前往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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