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海地总统莫伊兹遇刺已经过去一个月了,案件依然是迷雾重重。七月底的时候,临时总理克劳德·约瑟夫让位,总统生前指定的总理阿里埃尔·亨利继任总理,但总统之位依然空悬。

8月14日,海地还发生了7.2级的强烈地震,国家再次进入紧急状态,这一决定也是由总理亨利发布。

海地自独立以来,不仅出了两个皇帝一个国王,还诞生了6位终身总统,也是海地历史的一大独特之处。

之前写的《》,是《海地君主及终身总统小识录》的上篇。今天继续下篇,讲讲海地的终身总统们,以及他们是如何通过宪法将自己的“合法化”的。

终身总统难终身

所谓终身总统(President for life),是一种授予一国总统的特殊头衔,被授予者可合法地终身任职,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具有指定继承者的权力。不同于连选连任的“事实终身总统”,作为头衔的终身总统,一般会经过宪法、法律或决议的确认和保障。

例如凯撒,就在公元前44年经元老院投票被任命为“终身独裁官”(dictator perpetuus),而这个职务早期任期只有6个月(今天圣马力诺执政官的任期也是6个月,很有古罗马遗风)。

而拿破仑的通往皇位之路,成为终身执政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1802年,当时已是第一执政并被延长10年任期的他,动员议会发起了改任终身执政的全民公决。有3577259位公民参与投票,赞成人数3568885位,支持率高达99%。

1802年8月2日(共和十年热月14日),参议院通过决议正式任命拿破仑为终身执政。两天后,还授权他可以通过遗嘱证书的形式指定继承人。两年后,拿破仑便又通过全民公决当上了皇帝。

然而在成为法定终身统治者这件事上,海地走在了宗主国法国的前面。早在1801年,杜桑·卢维杜尔就任命了一个由白人种植园主组成的制宪会议,为圣多明各(海地的前身)起草一部宪法,并在1801年7月7日颁布。

这部宪法宣布杜桑·卢维杜尔为圣多明各终身总督,拥有近乎绝对的权力,并且能够指定继任者,这比拿破仑成为终身执政的操作,还要早上整整一年。

杜桑·卢维杜尔1802年被拿破仑的远征军诱捕,第二年死在法国的监狱中。他手下的将领德萨林继承了他的事业,并在1804年1月1日,他宣布海地独立,并任命自己为“海地终身总督”,9个月后又被推戴为海地皇帝。

海地的终身总统集中出现在两个时间段。第一个时间段是1807-1843年,也就是海地的“南北朝”时期,包括亨利·克里斯托夫、亚历山大·佩蒂翁和让-皮埃尔·布瓦耶三位。

克里斯托夫统治海地北部,后来从海地国的终身总统摇身一变,加冕为海地王国国王。佩蒂翁则统治海地南方,做了10年海地共和国总统之后,忍不住给自己加了个“终身总统”的名号,而布瓦耶则是他指定的继任者,一上台就自动成为“终身总统”,可谓“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之典范。

布瓦耶的运气极好,上台才两年,北面海地王国的国王亨利就因为健康问题和担心被造反而自杀了,布瓦耶几乎没花什么力气,就统一了海地。

光统一海地还不够,布瓦耶追求的是整个伊斯帕尼奥拉岛的统一。1821年11月,东部的西属圣多明各宣布独立建国,国号很有意思,叫“西班牙海地共和国”,还计划和玻利瓦尔的大哥伦比亚合并。

但其内部也有人支持与海地统一。1822年2月,在承诺保护几位边境省省长的权益并获得他们的效忠之后,布瓦耶派出50000精兵吞并了东部新独立的国家,几乎没遇到什么抵抗。1822年2月9月,布瓦耶风光无限地进入首都圣多明各,这一天可能是海地历史上的最高光时刻。

布瓦耶统治全岛长达21年,但因为高压统治、经济停滞等问题,最终失去了民众与执政精英的支持,被迫流亡。第二年,东部就宣布独立,成立多米尼加共和国。

在布瓦耶之后,海地在长达121年的时间里,没有再出过终身总统。也有人想过把瘾,但都没有成功。

比如1867年至1869年担任海地总统的萨尔纳夫(Sylvain Salnave),他是海地第二帝国灭亡之后的第二位总统。前任总统热弗拉尔(Fabre Geffrard)推翻苏鲁克皇帝时,他是骑兵队长,后来两人矛盾渐深,萨尔纳夫起兵逼走了前总统。

萨尔纳夫最开始人气颇高,在被选为总统之前,还当了一阵“护国公”(Protector of the Republic)。自由主义者控制的议会颁布了一部废除总统终身制的宪法,规定任期限定为4年。

萨尔纳夫对此极为不满,强行解散了议会并中止宪法,准备重新确立终身总统。但此人根基不稳,很快便叛乱蜂起,最终搞得众叛亲离,躲进多米尼加使馆还被出卖,落得个被处决的下场。

另一位Pierre Nord Alexis是1902年至1908年间的总统,也是海地国终身总统+海地国王亨利·克里斯托夫的“私生外孙”,82岁才抓住机会当上总统,并且在这个位子上坐了6年,算是比较长的了。但他同样想在根基不稳情况下,宣布自己是终身总统,再次引来叛乱,最终被赶下台。

可以看出,在没有掌握绝对权力的情况下,贸然给自己加封“终身总统”,在海地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儿。

但在20世纪60年代,还是有一个人做到了,那就是著名的“爸爸医生”弗朗索瓦·杜瓦利埃。

老杜瓦利埃以民粹起家,建立忠诚于自己的私家武装,还以巫毒教为基础大搞个人崇拜。稳固了统治基础之后,他通过全民公投,成功被“选为”终身总统,并拥有指定继承者的权力。

老杜瓦利埃死后,他的儿子让-克洛德·杜瓦利埃经过100%赞成的全民公决,接替了他的终身总统职务。

小杜瓦利埃的统治依然残酷,直到1985年爆发叛乱。此时他虽然承诺恢复多党制,但依然操纵全民公决重新确认其为终身总统,以及有权任命继任者。换汤不换药的改革引发了更大的动荡,第二年不得不仓皇出逃。而他也是海地迄今为止,最后一位终身总统。

纵观海地诸位终身总统(总督),真正能做到寿终正寝的,只有佩蒂翁(1806-1816-1818)和老杜瓦利埃(1957-1964-1971)两位而已。

其他的有人晋升君主但都没有善终,德萨林皇帝被人暗杀、亨利国王自我了断,没有“更进一步”的也逃不过被推翻的命运,布瓦耶和小杜瓦利埃最终都下台流亡。

这个头衔就好像一个魔咒,终身总统难终身。

海地终身总统的法制基础

前面提到,“终身总统”作为一种职衔称号,和事实性终身制相比,一大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一种”法制产物“,通常经宪法、法律、法令确认。

几乎每一位海地终身总统,都会通过宪法或全民公决的形式,来为自己赋予合法性。一般来说,这些宪法性条文包括:终身总统任命条款、指定继承人条款、继承人指定方式条款。

(1)终身总统任命条款

这一条款的一般格式是:任命某人、任期终身,并伴随着各种称颂之辞。

如1801年任命杜桑·卢维杜尔为终身总督的《1801年圣多明各宪法》,第28条便写到:

> 宪法任命公民、圣多明各军队的总司令杜桑·卢维杜尔为总督,考虑到将军于革命最紧要时刻为殖民地做出的卓越贡献,以及满怀感恩之情的居民之愿望,将总督的权力交付于他,直到他光荣地度过余生。

1807年,克里斯托夫在海地北部成立“海地国”,也颁布了一部《海地1807年宪法》,规定自己是“终身总统”。该宪法第7和第8条写到:

>本宪法任命亨利·克里斯托夫总司令为海地总统,及海地陆海军大元帅。

>海地总统及陆海军大元帅终身任职。

老杜瓦利埃的“法律游戏”玩儿得更溜,根据他刚上台时的《海地1957年宪法》,总统任期为6年,甚至还规定了“从5月15日开始,到5月15日结束”,在位子上多呆一天都是违宪的。

但老杜瓦利埃先是在1961年搞了一次全民公决,选民们就“弗朗索瓦·杜瓦利埃是否应该继续执政六年”这个议题进行投票,最终以100%的同意率通过。

1964年,海地在举行大选的同时,老杜瓦利埃又发起了一次立宪公民投票,直接修改了宪法。

这部宪法的第99条规定:

>海地民族的最高领袖、公民弗朗索瓦·杜瓦利埃自1804年以来,第一次通过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及宗教等方面深刻变革,促进了海地民族意识的产生。在民族团结的旗帜下,推举弗朗索瓦·杜瓦利埃博士为海地共和国终身总统,以确保杜瓦利埃革命的胜利与持久。

而该法最独特的地方在于,连篇累牍不惜笔墨地描述老杜瓦利埃的12大功绩:

>1. 通过适时重组武装部队,确保了1957年的悲剧事件后秩序与和平不被扰乱;

>2. 促使1950年政权垮台时激烈对抗的各政治派别实现和解;

>3. 通过促进农业发展和逐步实现国家工业化,推动建设重大工程和基础设施,为国家繁荣奠定基础;

>4. 尽管存在内部和外部力量的不利影响,以及暴力活动造成的周期性灾难,依然实现了国家的经济和财政稳定;

>5. 通过协调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利益和愿景,组织了对劳动群众的有效保护;

>6. 倡导并建立了一个合理的农村部门组织,并通过一部新的法典,以建立正义的方式规范农村生活;

>7. 成功使群众识字,渺小和卑微的人也有了更多对光明和福祉的渴望;

>8. 设立负责保护妇女、产妇、儿童和家庭的机构;

>9. 建立海地国立大学,并对青年的合法抱负做出了回应;

>10. 尊重人民权利,尊重国家主权,巩固海地社区的威信和尊严,保护祖先的神圣遗产不受任何攻击;

>11. 通过内部政策,将社会各阶层纳入他的关怀之下,并通过娴熟而有尊严的外部政策,捍卫了领土完整和国家独立;

>12. 最终,他的倡议汇聚成一个强大国家的宪法,能够在所有自由和自豪中完成其使命,为了所有子民的幸福,为了世界的和平。

随后,便开始了报title时间:

>他是无可争议的革命领袖、民族团结的使者、海地国家创始人的合格继承人、祖国的革新者,他值得被绝大多数人无条件地推戴为民族共同体的领袖,而且没有时间限制。

因为以上这些原因:

>公民弗朗索瓦·杜瓦利埃博士,共和国总统,根据本宪法的规定,终身行使其最高职能。

老杜瓦利埃的儿子小杜瓦利埃,在1983年也自己搞了一部宪法。其中第106条规定:

>公民让-克劳德·杜瓦利埃是1957年民族团结旗帜下的革命合法性的受托人,被1971年1月31日的全民公决承认并无条件接受为国家元首,以确保革命的持久性,他将终身行使共和国总统的职责。

除此之外,也有不针对个人的普适性规定,即亚历山大·佩蒂翁的宪法。

当年占据海地南部的佩蒂翁,不像对手亨利·克里斯托夫那样有当君主的野心,相反在执政之初还想搞搞民主,颁布了一部相对限制总统权力的1806年宪法,据说还是佩蒂翁亲自起草了大部分。不过10年之后,佩蒂翁感觉这部宪法让他受到参议院的掣肘,便进行了修改,同样做起了终身总统。

可以对比下1806年初版和1816年修订版在总统任期上的区别:

> 1806年原案:总统任期四年。如果政绩良好,可每四年连任一次

> 1816年修正案:海地总统终身任职。

也就是说,只要这个宪法还在实行,佩蒂翁之后的海地总统,都将终身任职。他的继任者布瓦耶便合理合法地一上台就成了终身总统。

(2)指定继承者的权力

当上终身总统的人,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就是政权的延续性,民主选举存在着不可控因素,一旦反对派上台便是一切付诸东流,因此必须把选择可靠继承人的权力固定下来。

杜桑·卢维杜尔的《1801年圣多明各宪法》第30条便规定了终身总督指定继承人的权力:

>殖民地安宁之巩固,全赖杜桑·卢维杜尔将军之坚毅、活力、不倦的热忱与稀有的美德。作为圣多明各居民对将军无限信任的标志,宪法赋予将军选择继承人的权利,被选中的公民,将于将军不幸去世之后立即接替他的职务。

之后的几位终身总统的宪法条款,也都是大同小异。

亨利·克里斯托夫的1807年宪法:

>总统应能够选择其继任者,但必须从将军中遴选。

佩蒂翁的1816年宪法修正案:

>宪法赋予海地总统指定接替他的公民的权利。

不过佩蒂翁宪法也赋予了参议院拒绝总统指定继承人的权力。如果指定继承人被拒,则必须在24小时内提名海地总统。

1971年,老杜瓦利埃临近死亡,在是年1月,他又搞了一次全民公决,议题只有一个:

>公民弗朗索瓦·杜瓦利埃,已经选择公民让-克洛德·杜瓦利埃接替他成为共和国终身总统。你是否认可这个选择?

结果依然是100%的支持率。公投是1月31日举行的,但老杜瓦利埃在1月14日就修改了宪法。

首先,他修改了规定总统当选资格的第91条,把总统年龄限制,从40岁断崖式下调到18岁,因为小杜瓦利埃当时只有19岁。

其次,加入指定继承人条款:

>共和国终身总统弗朗索瓦·杜瓦利埃博士有权指定符合《宪法》第91条规定条件的任何公民为其继任者。

而根据第104条的规定,继任者也将是终身总统。

小杜瓦利埃的1983年宪法,在第107条中也规定:

>共和国终身总统、公民让-克洛德·杜瓦利埃,有权指定符合本宪法第102条规定条件的任何公民为其继任者。

(3)继承者的认证方式

早期的海地终身总统,选择继任者时都采用了“秘密立储”的方式,类似于“诏书置于正大光明匾后”。一般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①秘密选择,人选封存;②公示条件;③ 封存地点通知。

1801年,杜桑·卢维杜尔的宪法便规定:

> 继承人的选择应是秘密的,他的名字将被封存,唯有在圣多明各陆军将领及各部总司令全体出席的中央会议上方能开启。杜桑·卢维杜尔将军将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向中央议会通报其存放地点。

之后亨利·克里斯多夫的海地国宪法,几乎是复刻了这一条款。

> 继承人的选择将秘密进行,人选将被记录在一张密封的文件里,只有国务委员会为确定继承人而庄严集会时方可开启。

> 总统应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让国务委员会知道存放这份文件的的地点。

而在佩蒂翁的1816年宪法修正案中,这一流程更加细化:

> 继任者的选择将记录在一封密封并寄给参议院的签名信中,参议院在总统职位空缺之前不能打开这封信。

> 这封信将被放置于一个特别坚固的匣子中,并有两把不同的钥匙,其中一把在海地总统的手中,另一把在参议院主席的手中。

有意思的是,在将近100年后的中国,也出台了一部类似的法律,即1914年12月29日袁世凯公布的《修正大总统选举法》。

这部法律不仅规定“大总统任期十年得连任”,还在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了特殊的大总统选举方式。

第三条:

>每届行大总统选举时,大总统代表民意,依第一条(当选资格)所定,敬谨推荐有被选举为大总统资格者三人;

>前项被推荐者之姓名,由大总统先期敬谨亲书于嘉禾金简,钤盖国玺,密贮金匮于大总统府特设尊藏金匮石室尊藏之。

>前项金匮之管钥,大总统掌之;石室之管钥,大总统及参政院院长、国务卿分掌之;非奉大总统之命令,不得开启;

第八条:

>选举大总统之日,大总统敬谨将所推荐有被选举为大总统资格者之姓名宣布于大总统选举会。

第九条:

> 大总统选举会,除就被推荐三人投票外,得对于现任大总统投票。

第一二条:

> (上条为大总统因故去职,由副总统代行,于3日内组织临时选举会)届行临时选举之日,由代行或摄行大总统之职权者,咨行大总统临时选举会会长,指任会员十人,监视开启尊藏金匮石室,恭领金匮到会,当众宣布,就被推荐三人中,依第九条之规定,投票选举。

袁记选举法与海地相比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嘉禾金简”“金匮石室”“管钥分掌”几乎如出一辙,但袁氏提名的是三位候选人,而非直接提名继任者,且大总统本人可参与选举。

与海地的简单粗暴相比,老袁的戏还是多了些。后来据说袁世凯死后,众人开启石室金匮,发现金简写的三位候选人依次是:黎元洪、段祺瑞、徐世昌。

书归正传。到了老杜瓦利埃时期,对继承人的选择不再是秘密,也不再由元老重臣决定,而是付诸全民公决,而结果也往往是100%通过。

上文提到,1971年1月,老杜瓦利埃先修改宪法加入继承人条款,再通过全民公决通过儿子让-克洛德·杜瓦利埃继任终身总统的决议。

如宪法修正案101条规定:

> (继任者的)指定将由共和国终身总统宣布,他将通过法令召集人民大会批准这一选择。

而被批准的总统继任者将位同储君(海地历史上便没有设立副总统的传统),可依103条的规定在总统暂时不能履职时代行职能。

而根据102条的规定,总统继承人在总统“主动禅让”,或因其死亡被动接班的情况下,都可以直接掌握权力:

> 由共和国终身总统指定并经人民批准的继任者,应根据共和国终身总统的明确决定,或因其丧失能力而无法行使其最高职能时,有效掌管行政权力。

完成这一切,当年4月份老杜瓦利埃便死了,小杜瓦利埃继任,合理合法地完成了家族世袭。

后来小杜瓦利埃在1983年宪法中也如法炮制,几乎复刻了一模一样的条款,不过3年后他便倒台跑路了。

海地独立117年了,总督、皇帝、国王、终身总统以及各种各样的总统们,你方唱罢我登场,看似权势熏天,却也无一不是权力的奴隶。海地究竟如何才能走出失败国家的泥沼,直到今天依然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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