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了一场家庭主妇和律师的离婚事件!

看到家庭主妇,律师,是不是就可以脑补一出大戏。

但是,并没有。

两个人和平离婚,顺顺当当,平平和和。

孩子跟着女方,房产、存款平分,男方按时付赡养费用。

男人提出离婚的时候,女人询问过,劝解过,实在无法回头了,也只能接受。

冷静几天后,女人同意了。女人看着男人递过来的离婚协议书,说道,这么多年你有多少东西我很清楚,房、车、存款,你重新分配,其他的我也不要。

离婚也要体面点,你有脸,我没有,实在撕破脸,没脸的必定不会是我。

这么多年,你体面、顺遂,未来的人生,仍然可以体面、顺遂。

最终,男人修改了离婚协议,将明面上的东西重新分配,甚至多给了一部分现金。

离婚后,女人通过关系在我们单位找了一份薪水很低,但轻松自由的工作。

看起来,真的年轻了很多。

她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倒是把自己的专业发挥得淋漓尽致,但是我为什么要按照他的剧本走呢?对吧!我在他们家经营十几年,他的根在这,他承担不起撕破脸带来的后果。

人生路程过半,换个方式生活也未尝不可!

我们真是由衷地佩服。离婚的时候,男人必定是进行了财产转移,她很清楚,即使打官司也占不到分毫便宜,也必定身心俱疲。她刚一面,告诉他撕破脸你损失会更大,她柔一面,告诉他好聚好散仍然可以体面顺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