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培训机构

暑期立即停止

学科类培训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经研究决定从公告发布之日起,高新区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止暑期学科类培训活动,立即停止收取相关培训费用。

特此公告!

南昌高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1年8月6日

供稿:区社会发展局

编辑:唐玉佳

审核:邱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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