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公安特别提醒!!!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注册出租屋是免费的,并且可以享受免费安装户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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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为什么要进行自主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何申报登记承租人信息呢?接着往下看~

01

注册

房东可通过关注【智享民生便民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访问智享民生便民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扫描房屋门牌二维码进入服务平台,之后,登录页面-注册/登录,已注册用户可输入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未注册用户,点击【注册】进入注册流程。(注册流程:输入手机号、密码,点击【注册并登录】,即注册成功)

02

出租屋备案登记

第一步:点击首页【出租屋备案登记】

第二步点击页面下方【添加出租屋】

第三步:完善出租屋地址

温馨提示: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访问的,需完善区、县,社区服务中心,详细地址;但通过扫描智慧门牌访问的,只需进一步完善单元、楼层、户室号就可以啦。

恭喜你~看到这个界面,出租屋就登记成功!

03

承租人申请审批

承租人通过微信扫描出租屋备案二维码,完善信息提交申请,等待房主审核成功即可加入到出租屋。(房主也可以自行添加承租人信息,且无需审核)

房主点击这里即可同意或拒绝承租人的申请!

04

居住人添加管理

添加完承租人后,由居住人在承租人账号下添加居住人信息。

1)承租人登录便民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点开出租屋备案登记,打开出租屋。

2)可添加承租人本人为居住人,也可添加其他人为居住人。

公安提醒

房东们要做什么?

1.履行出租屋治安安全责任。不得向未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的自然人,未提供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出租房屋;督促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中的流动人口及时向公安机关居住登记,承租人或者共同居住人作为境外人员,督促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发现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2.做好自主申报工作,按规定登记报送承租人、共同居住人信息。房东们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自主申报工作,对承租人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等基本情况进行报送。

来 源:修文公安治安管理大队

审 核:黄先财

编 辑:宣传工作小组

贵阳公安修文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