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瀍河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就你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公安机关已经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考虑到目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你的身体健康,今天,我们对你远程提审。”日前,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检察院远程提审室,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张旭艳和检察官助理牛永胜隔着屏幕,对身处另一终端、被羁押在洛阳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说。

屏幕前,张旭艳依法向李某告知了各项权利与义务,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的相关内容。

“就你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你是否愿意认罪认罚,是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愿意。”在值班律师的“隔屏”见证下,李某在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包括李某在内,当日,张旭艳共远程提审了4名犯罪嫌疑人,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涉嫌盗窃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为了做好远程提审,张旭艳和同事们做了充分准备——提前审阅卷宗,熟悉案情,制作讯问提纲;技术人员提前与看守所连接调试设备;提审前,该院工作人员配合看守所民警办理提压手续,并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远程提审不仅保障了疫情防控期间的正常办案,也能及时、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益。”瀍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尚双辉说。据介绍,疫情防控期间,该院已远程提审11案18人,远程开庭6案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