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为您解读遇到违法征地拆迁,法律途径维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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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有偿使用的对象为“因历史原因形成一户一宅超标准占用部分;一户多宅的多宅部分;以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赠予房屋或其他方式占有和使用的宅基地。”

然而问题在于,“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即意味着涉案宅基地及其上房屋系合法所占,并非违法占地或者建设。针对合法占用的宅基地收费,不交费就暂缓出具确权登记所需的证明材料,将所涉村民拉入诚信黑名单,甚至以司法强制收回来威胁,这种举措自然会引起“历史遗留原因”户的质疑和不满。

事实上,“宅改”的目的就在于逐步将这些存量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掉,让农村宅基地管理状况逐步向严格意义上的“一户一宅”“面积限制”直至“户有所居”靠拢。小刀子刮肉,一点一点修理。在这一过程中,超面积户与符合分户条件但无地可批的户之间的利益诉求自然是对立的。

而村民自治的基本原理是“少数服从多数”,可以想见,多数村民还是很有可能对这类新规持支持态度的。

留言中网友建议要区分历史遗留原因形成的和新增“一户多宅”“超占面积”,予以分别对待,这种提法无疑是有道理的,但却很难从根本上实现宅改的目标。如果女性村民不想将就嫁人,而又赶上确权登记,其名字能否依规写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呢?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