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南岸公安分局接公安部下发“断卡”行动线索,事主刘某(化名)被诈骗。接线索后,南岸警方迅速组织排查,很快确认嫌疑男子魏某、张某有作案嫌疑。
经侦察,民警发现,在辖区内可能存在一个帮助诈骗犯罪嫌疑人从事洗钱犯罪活动的团伙在南岸区活动,其中犯罪嫌疑人魏某的七张银行卡涉嫌用于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9万余元。根据核查线索,办案民警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魏某、张某,并于2021年8月10日在南岸区将其抓获。
经审讯,张某、魏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2021年6月下旬,张某在一网上赌博平台赌博,平台客服问张某愿不愿意做洗钱业务。觉得有利可图,张某想都没想就同意了。随后,张某找来两个朋友在江北区观音桥附近开房,将两个朋友的银行卡发给上家,上家将非法的资金转入银行卡后通知张某,张某再让两个朋友按上家提供的银行账号转出去,上家按照银行卡过卡金额给张某和两个朋友提成。2021年7月中旬,张某又联系朋友魏某,问他愿不愿意做洗钱的业务,魏某便从老家云赶来和张某一起做洗钱业务。魏某将自己的7张银行卡通过张某提供给上家洗钱,上家按照过卡金额给张某和魏某提成。从事洗钱10多天,张某和魏某各获利1万余元,目前,张某和魏某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警方提醒:《刑法》第287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买卖、出借对公账户和个人银行卡、电话卡、QQ账号、微信账号等均是违法犯罪行为,市民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