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北林区租赁补贴公告

依据绥政办规〔2019〕4号《绥化市城区公租房租赁补贴暂行管理办法》、黑建住〔202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公租房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城区内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赁补贴条件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9月20 日 至2021年10月20日,拟申请家庭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

二、保障范围

在本城区内实际居住未享受租赁补贴家庭,包括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军队退役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进城农村贫困人口等纳入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三、准入条件

从事公交、环卫等服务行业人员申请公租房保障,由用人单位统一收集申请材料并完成初审后,提交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

城镇住房困难(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城区内非农常住户口且本人及家庭成员(指申请人配偶、非婚子女及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在本城区内租住房屋进行日常生产生活及工作;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三)家庭成员中无经营性产业(税务登记)、无机动车辆和住房公积金、土地承包合同、财政供养人员等。

(四)民政部门认定本城区内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等住房困难家庭。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 18 周岁;

(二)具有就业地城镇户籍或居住证;

(三)新毕业或在当地就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不超过五年;

(四)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五)在就业地无私有住房或父母住房困难且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保障性住房;

(六)家庭成员中无经营性产业(税务登记)、无机动车辆等;

(七)未享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 18 周岁;

(二)具有就业地居住证;

(三)需在本城区内实际居住、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合法人员;

(四)未享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五)家庭成员中无经营性产业(税务登记)、无机动车辆等。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城区内非农常住户口且本人及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夫妻子女)在本城区内租住房屋进行日常生产生活及工作;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三)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数值以统计数据为准);

(四)家庭成员中无经营性产业(税务登记)、无机动车辆等。

进城农村贫困人口申请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夫妻、子女)在本城区内租住房屋进行日常生产生活及工作需满一年以上;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夫妻子女)在本城区内名下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三)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供认定贫困家庭相关说明材料;

(四)家庭成员中无经营性产业(税务登记)、无机动车辆等。

四、申请材料

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表;

(二)诚信承诺书;

(三)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说明);

(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五)婚姻证明材料;

(六)低保折、救助证;

(七)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租房协议、房照)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表;

(二)诚信承诺书;

(三)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说明);

(四)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租房协议、房照)

(五)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六)婚姻证明材料;

(七)劳动(聘用)合同;

(八)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租赁补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表;

(二)诚信承诺书;

(三)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说明);

(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五)婚姻证明材料;

(六)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 (租房协议、房照)

进城农村贫困人口申请租赁补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表;

(二)诚信承诺书;

(三)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说明);

(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五)婚姻证明材料;

(六)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租房协议、房照)

(七)户籍所在地(村)证明材料。

五、审核程序

初审。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窗口,受理申请,并对申请材料合格的申请人租住房屋及收入情况进行入户走访及核实。核实结果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办事处复审。

复审。办事处对社区居民委员会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走访核实,对合格的提出复审意见后将申请材料报北林区建设局审批。

联审。北林区建设局根据办事处复审意见,会同其他联审单位住房状况等进行联合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北林区财政局予以发放租赁补贴。

绥化市北林区建设局

2021年8月25日

来源丨绥化市北林区建设局

设计制作丨张国玉

责任编辑丨许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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