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废止信阳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补偿通知,即日起废止《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信政文〔202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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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废止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通知

废止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

信政文〔2021〕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废止建设项目名称

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

废止补偿通知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经2021年7月19日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即日起废止《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信政文〔2021〕5号)。

特此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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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通知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通知

2月7日,信阳市印发信阳市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该标准是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豫政﹝2020﹞26号)和《河南省高速公路“13445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及费用包干补偿办法》(豫交文﹝2020﹞63号)并结合信阳市高速公路建设实际制定的。非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事宜,继续按照信政文﹝2014﹞4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拆迁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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