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拿到产权登记证,我们业主盼了整整十年,感谢法院为老百姓做了一件大实事!”近日,淮安市恒和花园的业主得知开发商正在协助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后,向清江浦区法院表示感谢。

2010年8月,恒和花园楼盘商品房开始售卖,约定2011年12月31日之前将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使用。然而,令业主们没想到的是,因恒和置业在建设过程中出现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房屋无法如期交付,且楼盘的土地使用权一直处于抵押状态。直到2021年3月23日,恒和花园楼盘才取得备案证书,具备交付条件。在长达十年的等待中,不少购房户已经自行入住,大家就验收、交付、办证等问题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但未能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

2021年6月4日,刘先生诉至清江浦区人民法院,要求恒和置业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这个案件涉及200多名购房户的切身利益,大家都在焦急等待审理结果,我们要依法加快审理进度,尽最大力量把矛盾彻底解决。”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波作为案件承办人,带领团队开启“加速跑”模式。

“既要保障购房户利益,又要保障债权人利益,如何做好统筹协调是该案面临的最大困难。”黄波深入研究案情发现,整个楼盘的住宅用房都已销售或处理完毕,但商业用房暂未销售,考虑到第三人的债权已大部分实现及尚未实现的债权数额,他跳出固有的抵押权整体处置思维,大胆思考能否对抵押权分别处置,将住宅用地抵押权予以解除,解决住宅购房户办证问题,商业用地抵押权予以保留,解决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

思路决定出路。黄波再次与第三人反复沟通协调、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达成法院提出的“解除一批、保留一批”调解方案。7月21日,各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法院当场出具民事调解书。

“案子是结了,但群众的办证难题还差‘关键一步’。”黄波认为,职能部门之间要形成合力,该给政策的给政策,该简化手续的简化手续,让业主尽快办好产权证。

清江浦区法院多次与不动产登记机构、住建等部门进行沟通,协商确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解决抵押权部分解除的业务操作问题。按照流程,8月3日,刘先生向清江浦区法院申请执行;8月5日,法院向淮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注销恒和花园楼盘住宅用地使用权抵押权;不动产登记中心依照法律文书予以注销。至此,以合法渠道购买恒和花园楼盘住宅的购房户,办理房屋产权证不再有障碍。200余名业主苦盼十年,终于盼来了产权登记证,终于圆了“安居梦”。

融媒体记者 王磊通讯员 王淑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