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记者在清新区城区和墟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价格听证会上了解到,清新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或将调整。
据了解,清新城区现行的清洁服务费是 1998 年 10 月 20 日起执行的,垃圾处理费是 2011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的。墟镇的清洁卫生费于2013年8月1日起执行。目前,清新区生活垃圾处理的收支严重失衡,按照现行的收费标准所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已无法满足当前生活垃圾处理的实际需求。
此次对清新城区和墟镇分别拟定了 2 个不同标准的调整方案进行听证。收费对象分为居民类和非居民类两种。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将原来的收费项目统一为 “生活垃圾处理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项目已包含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垃圾收运中转及未端处理等环卫服务费用,避免了原环卫收费多项计价容易出现少收、漏收以及防止重复收费,杜绝乱收费情况。听证会上,听证代表们一致赞成方案一的收费标准。
听证代表们表示,价格调整的幅度跟居民的收入和经济社会发展是相适应的。适当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不仅可以缓解财政压力,还可以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促进我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改善。
据悉,政府重点关怀特殊困难群体,对征收范围内的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社会救济等困难群众,持有效证件或证明到当地环卫部门核准备案后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
区发展和改革局将根据听证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听证报告,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报经区政府同意后,收费主体才采用方案一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记者:胡艺仪 罗世杰
编辑:胡艺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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