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高姓男子在浙江做生意赚了钱,风风光光回大名县“探家”,却因酒后驾车被查,检测结果已超醉驾标准,驾驶证被吊销5年还将面临6个月拘役,顿时后悔不迭。不停摇头叹息:都是自己平时爱张扬的性格,把“喝酒不开车”的禁令抛之脑后,最终乱了行程、误了生意。

8月9日,河北省邯郸交巡警大名大队龙王庙中队几名民警按照交通秩序整治和“减量控大”严打酒醉驾工作方案开展例行巡查期间,当晚21时50分许巡查至天雄路西段时,发现自西向东驶来一辆浙AC****牌号小型普通轿车非常可疑,该车看见交警巡查车辆后,犹豫前行并欲转弯拐进附近小街道溜走,导致诸多车辆行人通行不便,中队民警立即上前疏导交通,并指挥拦停该车进行例行检查。

民警打开车门发现驾驶人是一位30多岁男子,正面红耳赤地尴尬坐在驾驶室,车内阵阵酒气冲人。民警立即让其停在安全区,对该男子进行“酒精”测试。经两次吹气检测,发现驾驶人高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均已达90毫克以上。按照法律规定,驾驶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等于和高于80毫克时,就已经达到醉驾标准。

神色慌张的高某某连忙求情说昨天晚上自己刚从浙江做生意回来,心中高兴就和好友摆酒连续庆祝了2场,但自己也没喝多少酒,心里非常清醒,自认驾驶技术高超,正要再去万大街找其他好友叙旧热闹一番,绝不会是醉驾。

为保证酒精含量数值的准确性,让该男子心服口服,民警随即采取扣车并将其带至医院,及时进行抽血检测和约束至酒醒。经医院检测后证实:高某某驾车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已达114.46mg/100ml,醉驾证据确凿。当民警把检测结果通知高某某,并对其醉驾行为进行驾驶证被吊销5年、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刑事拘役6个月的处罚时,高某某顿时懊恼不已,才出现开头的一幕。

在外地做生意挣了钱的高某某,本想“衣锦还乡”风风光光庆祝一番,没料到却因喝酒醉驾进了监房,直呼“真是要面子摆阔气误大事,这次喝酒驾车太不值”……

邯郸交巡警提醒:车辆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酒驾人员就算未出现交通事故,也违反了交通法。驾驶人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喝酒后坚决不能开车上路。( 郭占元 李世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