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讯,8月29日,《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提请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将强化数字产品的应用保护,不仅建立数字知识产权快速预审机制,同时放宽数字产品市场准入,在尚未有国家标准的数字产品领域,支持市场主体联合制定团体标准,允许符合团体标准的数字产品在本市销售、登记。(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