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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子长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宣传培训会在政府六楼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瑾杰出席培训会。会议邀请了延安市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兼教育培训部部长朱东就《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延安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和《延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试行)》进行了专题辅导。
培训会上,朱东就立法背景,《条例》制定过程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具体讲解。从《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原则、过程及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辅导。整场培训会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生动的案例阐释了《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会场气氛热烈,宣传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为我市贯彻执行新条例打下了良好基础。
会前,市房产服务中心组织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单和现场讲解的方式,对过往行人宣传讲解《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延安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项目内容,共同促进《条例》在我市落地见效。此次宣传活动共摆放展板6块、悬挂条幅2条,发放宣传册500余册。
据了解,《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延安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起实施。
记者|张龙 崔晓
编辑|张龙
责编|程政 王平
监制|李红梅 薛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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