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遵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遵义市教育局、中共遵义市委宣传部等十八部门印发了《遵义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的实施步骤为三个阶段,分别为第一阶段:工作准备(2021年7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专项治理(2021年8月—9月);第三阶段:督促检查(2021年10月—11月)。

《方案》分为一、指导思想;二、工作原则;三、工作目标;四、重点工作;五、实施步骤;六、职责分工;七、保障措施。

其中,重点工作包括依法清查、规范管理、提质增效三项。在“规范管理”一项中,明确——

✎ 从严审批机构。

各县(市、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也不再审批新的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引导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向非学科类转型。

✎ 严格招生行为。

校外培训机构应当践行诚实守信原则,实事求是制定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虚假承诺、夸大营销、签订不公平协议等违法违规活动,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或以暴力、威胁方式强迫学生接受培训的,颁证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 严格培训行为。

对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包含培训机构单独或者联合测试遴选学生、向学校输送学生测试成绩或生源个人信息)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各县(市、区)要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

✎ 严格经费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探索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学杂费专用账户。同时,以县为单位组织银行或监管机构,制定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方案,合理设定机构账户最低余额,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监控大额资金流动,定期对培训机构经营状况、资金收支和使用管理等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并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一次性收取费用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责令退还违规收费并整改。

✎ 严格教师管理。

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招聘教师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相关规定,严禁无证上岗。各县(市、区)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教师黑名单制度。对公办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组织推荐或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附:

遵义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举报方式

来源:进学遵义

遵义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 饶梅 彭飞

图源 | 遵义教育